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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7〕30号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区属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从府办〔2017〕30号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撤销 部分区属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17 07:36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撤销

  部分区属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部分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和部分部门职能调整,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调整部分区属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和撤销一批区属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区属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一)从化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澍

  副组长:吴林波、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均设在区政府办)。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二)从化区绿化委员会

  主 任:蔡 澍

  副主任:李名扬

  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园林局。委员会成员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三)从化区金融产业发展协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蔡 澍

  副组长:张文虹

  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四)从化区创建国家和省级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澍

  副组长:张文虹

  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五)从化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澍

  第一副组长:王建红

  常务副组长:池 贤

  副 组 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六)从化区社会保障(市民)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澍

  副组长:李名扬

  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名扬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七)从化年鉴编纂委员会

  主 任:蔡 澍

  副主任:邓宇恒、卢凤萍、李东强、刘宗静,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委员会下设《从化年鉴》编辑部,编辑部设在区档案局史志科。从化年鉴编纂委员会成员由委员会编辑部负责发文调整。

  (八)从化区河道保洁联席会议

  总 召集 人:蔡 澍

  第一召集人:池 贤

  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联席会议成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九)从化区古驿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澍

  常务副组长:吴林波

  副 组 长:张文虹、迟 军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从化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林波

  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编办。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一)从化区“三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松柏

  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科工商信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二)从化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虹

  副组长:刘树生、吴林涛、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三)从化区解决停车难问题领导小组

  组 长:迟 军

  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四)从化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总 指 挥:迟 军

  副总指挥: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指挥部成员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五)从化区高速公路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迟 军

  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六)从化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

  主 任:李名扬

  副主任: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委员会成员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七)从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名扬

  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八)从化区调处土地山林纠纷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名扬

  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园林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十九)从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李名扬

  副总指挥: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园林局。指挥部成员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二十)从化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名扬

  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园林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二十一)从化区绿道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名扬

  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园林局。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调整。

  二、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一)从化区建立和执行“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二)从化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联席会议

  (三)从化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四)从化区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筹备领导小组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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