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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2〕84号(关于印发从化市政府储备用地和预征地块围蔽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从府办〔2012〕84号(关于印发从化市政府储备用地和预征地块围蔽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11-26 02:0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从化市政府储备用地和预征地块围蔽管护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从化市政府储备用地和预征地块围蔽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管护我市政府储备用地和预征地块,避免出现复耕、复种等侵占土地现象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确保土地“净地”出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政府储备用地和预征地块两大类。其中:“政府储备用地”是指在已取得用地批文的集体土地和由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依照法定程序收购、收回的国有土地中,暂未供应的用地;“预征地块”是指已完成预征地工作但用地尚未经批准的用地。

  二、实施主体

  我市政府储备用地和预征地块围蔽管护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实施,并委托地块所在镇(街)、园(区)具体实施。

  三、围蔽方式

  (一)砖砌围墙

  1、围蔽标准:基础根据实际地形情况而定,墙体高度为自然地面以上1.5米、墙厚18厘米、墙体外侧抹灰;

  2、单位造价:295元/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基础高度70厘米核定);

  3、适用范围:地形平坦、地质条件理想的地段或地块。

  (二)铁丝网

  1、围蔽标准:自然地面以上高度2.5米,每隔2.5米为直径50mm*50mm圆管柱,地基坑300mm*300mm,采用水泥浇筑;

  2、单位造价:91元/米;

  3、适用范围:地形陡峭、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或地块。

  (三)挖土沟

  1、围蔽标准:开挖土沟深度1.5米、宽度1米;

  2、单位造价:10.34元/米;

  3、适用范围:地形陡峭、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或地块。

  (四)种植绿化树

  1、围蔽标准:沿地块边缘种植绿化树,间距为1米,品种:秋枫,马占相思或垂叶榕,规格:高度50cm-100cm,3个月淋水养护期,成活率为100%;

  2、单位造价:秋枫51.52元/棵、马占相思53.77元/棵、垂叶榕57.23元/棵;

  3、适用范围:地形陡峭、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或地块,以及面积较小的边角料等扩征用地。

  (五)上述四种围蔽方式的单位造价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但必要时可适时调整。

  四、实施程序

  (一)拟定围蔽实施方案。由所在镇(街)或园(区)根据政府储备用地界线或预征地块征地界线,结合实际,拟定地块围蔽实施方案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审定。其内容应当包括:拟围蔽方式,长度(棵数)和费用概算等。同一地块涉及多种地形、地质情况而需采取多种围蔽方式的,应当区分不同围蔽方式分别确定对应围蔽长度(棵数)。

  (二)核定围蔽方式和长度(棵数)。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会同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所在镇(街)或园(区),现场踏勘确定围蔽方式,并由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具备资质单位测量核定围蔽长度(棵数)。

  (三)委托围蔽管护。围蔽管护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在委托地块所在镇(街)、园(区)实施政府储备用地清表或预征地块征地(含清表)时,一并委托。围蔽施工前由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相关围蔽公告(围蔽公告可包含委托围蔽单位,围蔽范围,附近村民不得破坏围蔽设施,擅自进入围蔽区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等内容。

  在实施本方案时已委托清表或征地的,另行单独签订《委托围蔽管护协议》。该委托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围蔽管护包括地块围蔽和管护两方面工作。其中地块围蔽是指对地块进行界线行围蔽,为加强管护提供基础;地块管护则指对地块进行日常管护巡查,并负责解决存在的违法侵占土地的问题。

  2、清表费按1000元/亩标准拨付,用于完成场地内的清表和解决围蔽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村民发生的纠纷;

  3、委托围蔽管护工作费用按地块或地段的围蔽长度(棵数)和相应围蔽方式单价标准确定,并固定包干;

  4、围蔽保修养护期为2年,自通过验收之日起计。

  (四)地块管护巡查。自签定委托围蔽管护之日起至土地供应之日止,地块所在镇(街)、园(区)负责对地块进行日常管护巡查,并及时制止和解决巡查时发现的如种植农作物、建设建(构)筑物等违法侵占土地的行为和问题。

  (五)围蔽竣工验收申请。完成委托围蔽管护协议约定的围蔽内容后,所在镇(街)、园(区)向市国土房管局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围蔽方式如采取砖砌围墙的,应当同时附上建设、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意见书。

  (六)围蔽竣工验收。市国土房管局收到所在镇(街)或园(区)围蔽竣工验收申请后,由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所在镇(街)或园(区)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七)围蔽日常养护。

  1、自通过验收之日起计2年内的,由地块所在镇(街)、园(区)负责无条件对围蔽工作进行日常保修养护。

  2、自通过验收2年后的,则由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地块所在镇(街)、园(区)对围蔽工作进行日常保修养护。具体程序如下:

  (1)由地块所在镇(街)、园(区)根据地块的日常管护巡查情况,向市国土房管局书面提出保修养护申请。

  (2)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地块所在镇(街)、园(区)现场核定是否需进行保修养护;如确需进行,现场确定其保修养护的方式、长度(棵数)等事项。保修养护方式原则上与地块原围蔽方式相一致。

  (3)市国土房管局与地块所在镇(街)、园(区)签订委托围蔽保修养护协议,并约定:所需围蔽保修养护费按保修养护长度(棵数)和相应单价标准确定。

  五、资金安排

  围蔽管护工作所需资金包括场地清表费、围蔽管护工作费用和围蔽保修养护费、土地测量费四部分,均由市财政局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解决,并纳入相应地块的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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