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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1〕32号 关于做好荔枝花期放蜂工作的通知

从府办〔2011〕32号 关于做好荔枝花期放蜂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03-24 07:3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市荔枝成花率约在80%左右,目前荔枝的扬花期将至。为确保今年荔枝的正常授粉,实现农业增产增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和重视荔枝花期的管理及放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荔枝花期放蜂工作的认识

    荔枝是我市农业的支柱产业,荔枝收成的好坏,直接影响农业的增产增收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根据多年实践,荔枝开花期放蜂是提高座果率的有效办法。因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必须高度重视荔枝花期放蜂,把它作为实现今年农业增产增收的有效途径和春耕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确保今年荔枝丰收。

    二、加强领导,成立临时指挥机构

    各镇、街要成立临时放蜂指挥机构,各村要指定1至2名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加强对荔枝花期放蜂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认真做好放蜂的宣传发动工作,大造舆论,使之家喻户晓;要积极招引外地蜂农放蜂,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各种方便,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使他们来得放心,住得安心,走得开心。

    三、今年3月28日至4月28日为荔枝扬花盛期,期间全市各地严禁在果树等农作物上喷施一切杀虫剂,以保证蜂群安全、荔枝正常授粉以及蜂蜜的质量。同时,各地务必在3月25日前停止在果树上使用农药,以确保引蜂和放蜂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镇、街、各部门要严禁向蜂农收取各种费用和财物;公安派出所要严厉打击各种偷、抢、勒索蜂农财物的不法行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想方设法为蜂农放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在荔枝花期,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及有关部门将对各镇街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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