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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2〕47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从化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从府办〔2012〕47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从化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07-25 01:0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2011年,我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化市“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以建设珠三角最宜居生态城市和休闲旅游城市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景观林带、休闲绿道、新型新农村绿化、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等工程建设,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有效地保护和发展了森林资源,城乡绿化和环境建设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现将2011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到2011年底,全市林业用地总面积129208.8公顷,有林地面积120534.9公顷,灌木林地面积3513.0公顷,林地绿化率96%,森林覆盖率67.54%;新增活立木蓄积量286630立方米,活立木蓄积4639257立方米,净增率6.6%;森林采伐消耗量79788立方米,为2011年年森林采伐限额96000立方米的83%;征占用林地56.8613公顷,审核率100%。

  二、森林防火

  2011年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宗,受害森林面积33.2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28‰,低于控制指标0.5‰;全市各级防火指挥机构健全,层级签订了责任书,扑火预案落实,部署、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到位,市成立了森林消防大队,吕田镇、良口镇、温泉镇、太平镇、鳌头镇等均成立了森林消防中队,各镇(街)相应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办业务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造林、生态公益林和林业有害生物管理

  完成迹地更新1016.6公顷,更新率100%;各地认真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生态公益林保存率100%;各级部门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监测覆盖率100%,测报准确率98.9%,无公害防治率99.65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良种使用率100%。

  四、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机构和队伍,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全市共开展专项野生动物保护检查15次;认真抓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没有出现乱砍滥伐情况。

  各地执行责任制各项指标总的情况较好。良口镇和温泉镇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林业生态环境为重点,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特别是在去年林改工作中,工作扎实深入,有序推进,成绩显著,总分98.7分和98分,评为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吕田镇、太平镇、鳌头镇、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等责任单位考核成绩都超过85分以上的要求,评为合格单位。市林业局作为责任单位,完成职能任务较好,给予通报表扬。

  2011年我市林业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是检查考核中发现有些地方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森林防火工作仍存在隐患,遇到高火险天气,仍有火灾火警发生;二是野生动物管理工作仍有漏洞,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个别地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薄弱,乱砍滥伐和偷挖瓷泥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希望各责任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抓好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力度,为实现“青山、绿地、蓝天、碧水,把从化建成珠三角最宜居城市和休闲旅游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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