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2〕48号(印发从化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从化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从化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我市依法依规管地用矿,根据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自通知印发之日至6月25日)。
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各镇(街、园区)按照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及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迅速完成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工作,并按照卫片执法检查档案规范逐宗填表建档。各镇(街、园区)务必按规定时间将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上报市国土房管局,由市国土房管局汇总报市政府审核后,初步上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用地报批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市领导小组)根据各区、县级市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将对违法用地排名前十的镇(街、园区)进行约谈和限期整改,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挂牌督办。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
6月下旬起,各镇(街、园区)应继续抓紧完成整改查处工作。广州市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区(县)及下属镇(街、园区)整改情况的督查工作。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宗地档案、审查表格填报、现场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各镇(街、园区)卫片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准确,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整改纠正,并对已拆除复耕复绿的项目进行认定,出具证明文件。
各镇(街、园区)根据市级督查意见组织整改纠正、核实相关数据报市国土房管局,以便我市经从化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相关数据报表材料报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三)迎检验收阶段(7月15日至卫片执法检查结束)。
7月中旬,各镇(街、园区)要组织对本辖区整改查处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向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查处情况报告、整改前后相片等资料,并书面提出初检验收申请。逾期不提请的,即视为验收不合格。7月下旬,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验收小组对各镇(街、园区) 整改查处工作开展验收工作,对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组织整改不力(其中,复耕复绿整改率一次验收,低于90%),违法用地行为案件结案率低于98%的,将根据15号令实施责任追究。
同时,做好迎接7月下旬广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省级和国土资源部组织对我市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市政府成立以从化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核心的从化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郭清和市长担任组长,蔡澍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黄柏强副局长、市国土房管局张献华局长、市府办李爱文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街、园区)及纪委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局、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城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供电局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日常工作。各镇(街、园区)要成立相应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界限相比2010年度有较大变化,突出表现在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计入违法用地耕地面积、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等方面,同时继续根据15号令实施责任追究。各镇(街、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对照学习,深刻领会并熟练掌握政策界限,力争实现“零约谈、零问责”。要认真贯彻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工作要求,增强全局意识,充分发挥协同作战的整体效应。国土房管部门作为具体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加强与市政府、有关共同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并组织做好图斑的核查和对违法用地、违反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包括国土所、城监中队、林业站、农办等部门分片包干,落实制止、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复耕复绿等措施,加快促进重点项目的用地报批;财政部门要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共同责任制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肃查处整改
各镇(街、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整改力度,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复耕复绿的坚决复耕复绿(复耕复绿质量由农业、林业部门负责检查验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事和处理人都要到位。对符合“15号令”问责条件的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坚决把违法用地耕地面积降下来,确保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15%以内,确保在2012年7月下旬完成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切实做到立案率、查处率、整改率均达到100%,结案率98%以上,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98%以上,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卫片检查工作任务。
(四)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在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检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镇(街、园区)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任务。各部门负责各项图斑核查信息填写的具体工作人员都须签名,对所核查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镇(街、园区)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的电子数据与纸质报表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对督查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谎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维护稳定。
各镇(街、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效,使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同时,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苗头和倾向,提前做好预防和应对措施,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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