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1〕100号(关于印发从化市一期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化市一期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从化市一期污水治理和河涌
综合整治考核奖励办法
根据《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穗府函〔2008〕101号) 和 《从化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2009—2010年)任务书》(下称《治水任务书》)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治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配合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励,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目标
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治水任务书》所列的治水任务 (含市长办公会议明确增加的整治任务)。
二、考核对象
(一)主抓、分管治水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
(二)12个治水责任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市城乡建设局(含治水办)、水务局、城郊街道办、江埔街道办、太平镇政府、温泉镇政府、良口镇政府、吕田镇政府、鳌头镇政府、高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明珠工业园管委会、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三)18个配合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含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含综治、维稳办)、发改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财政局、审计局、交通局、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
三、奖励
(一)市委、市政府领导。
对主抓、分管治水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按奖励名额分配比例(详见附表3)颁发“从化市治水工作先进个人”特等奖章及证书,按程序申报记功。
(二)12个治水责任单位。
1、集体金奖。对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治水任务书》所列任务(含市长办公会议明确增加的整治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治水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由市委、市政府颁发“从化市治水杰出贡献单位”金质奖牌(共3名)。
2、集体银奖。对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治水任务书》所列任务(含市长办公会议明确增加的整治任务),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治水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由市委、市政府颁发“从化市治水突出贡献单位”银质奖牌(共7名)。
3、集体铜奖。对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治水任务书》所列任务(含市长办公会议明确增加的整治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治水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由市委、市政府颁发“从化市治水积极贡献单位” 铜质奖牌(共2名)。
4、先进个人纪念奖章
对12个治水责任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贡献突出的相关工作人员按奖励名额分配比例(详见附表3)颁发“从化市治水工作先进个人”纪念奖章及证书,按程序申报记功。其中金质奖章获得者奖励8000元/人,银质奖章获得者奖励5000元/人,铜质奖章获得者奖励1000元/人,嘉奖获得者奖励800元/人。
(三)配合单位。
对各配合单位贡献突出的相关工作人员按奖励名额分配比例(详见附表3)颁发“从化市治水工作先进个人”纪念奖章及证书,按程序申报记功。其中金质奖章获得者奖励8000元/人,银质奖章获得者奖励5000元/人,铜质奖章获得者奖励1000元/人,嘉奖获得者奖励800元/人。
四、考核机构
成立从化市一期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谢焕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柏强同志和市政府办副主任李爱文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府办、市城乡建设局(治水办)、市人社局组成。市治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治水考核办)设在市治水办,由市监察局一名副局长、市治水办一名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派一名负责同志参与日常工作。
五、考核安排
由治水考核办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自评申报、综合评比和公开表彰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评申报。
各考核对象将综合自评材料整理并上报市治水考核办。综合自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对比图片、《从化市治水任务完成情况自评表》(见附表1)、其他资料等。各考核对象对其提供的综合自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综合评比。
1、市治水考核办初评。
市治水考核办对各单位的自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提出初评意见。
2、市治水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比。
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进行综合评比,程序如下:
(1)市治水考核办汇报自评申报和小组考评结果(见附表2);
(2)领导小组讨论考核结果。
3、对拟表彰的先进个人进行审查:
(1)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政审;
(2)由计生部门进行计生审查。
4、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公示表彰。
市治水考核办将综合评比考核结果通过媒体公示3天,如有异议,报领导小组裁决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公示后无异议,报市委、市政府颁布表彰决定。
六、其他
(一)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安排。
(二)本办法由市治水考核办负责解释。
附件:1从化市治水任务完成情况自评申报表.doc
2、从化市市治水考核小组考评结果表.doc
3、从化市治水工作先进个人奖励名额分配比例表.doc
附件1
从化市治水任务完成情况自评申报表
责任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主要负责人: 复核人: 填表人:
说明:本表以签名、盖章为准。
附件2
从化市治水任务完成情况考评结果表
被考评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签到表
附件3
从化市治水工作先进个人奖励名额分配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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