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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0〕149号 关于印发从化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从府办〔2010〕149号 关于印发从化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09-23 09: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局以上单位: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9〕23号)精神,《从化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委办反映。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从化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9〕23号)精神,设立从化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增加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处问题进行整改,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事项和要求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 负责对市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广州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和广州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和广州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和审计调查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或审计调查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其绩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明珠工业园管委会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市属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及其绩效。
    3. 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 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投资效益。
    5. 市属国有企业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 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及其效益。
    7. 市属农、林、水专项资金及其使用效益,以及市属资源能源、环境保护资金及其项目的投入、建设、运营管理和效益。
    8.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 按规定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部门及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 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七)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 指导和监督市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广州市内部审计条例》,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广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审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草拟综合性文书材料、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上报审计信息,公报审计结果和新闻宣传等政务公开工作,处理机关文秘工作;组织撰写地方志(审计部分);筹备大型会议及会务,负责对外接待工作;督办上级决定事项和人大、政协议案提案,以及负责机关的保密、信访、档案、财务等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的考录、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以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保卫、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并承担系统完善、维护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审计信息,开展审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二)财政基建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受广州审计局委托审计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组织审计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明珠工业园管委会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的前期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以及与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国有资产移交。
   (三)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直有关行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市直行政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管理以及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林业、水利、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经济责任审计科。
    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综合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通报审计结果运用情况;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召集人的有关工作;指导我市内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整改执法监督科(挂法规审理科牌子)。
    负责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文书的送达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书中的移送处理事项,办理申请审计强制执行事项;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起草有关地方审计规章草案和规范办法;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审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文书;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审计听证会议;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和普法教育;开展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审计项目计划的可行性调查研究,开展审计理论与实务调研活动,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建立计划动态管理,负责审计统计工作;承担被审计单位及审计业务人员、外聘专业人员资料库的建设,科学安排调度审计资源;负责特约审计员的聘任、联系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我市内部审计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审计师1名,正副科长(主任)5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从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从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市审计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表
类    别
行政
编制
领导
职数
另:机
关后勤服务人员数
备 注
 
行 政
正职
1
1
 
 
副职
2
2
 
 
总审计师
1
1
 
 
内 设 机 构
办公室
4
2
3
 
财政基建审计科
1
1
 
 
行政事业审计科
1
1
 
 
经济责任审计科
1
1
 
 
整改执法监督科(挂法规审理科牌子)
 
 
 
4
2
 
 
合 计
 
15
11
3
 
领导职数兼职等在备注中说明(领导兼职的只计一名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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