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2〕23号(转发广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已于2012年3月16日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以第68号政府令予以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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