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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2〕6号(印发从化市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从府办〔2012〕6号(印发从化市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02-03 08:41

 

各有关单位:
《从化市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从化市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69号),以及省、广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现场会精神,加快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提高我市加工贸易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助力、环保为前提的原则,按照国家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我市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提升计划”的工业经济发展战略,着力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加工贸易产业竞争力,增强我市加工贸易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延长产业链,增加国内配套值,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努力,使全市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现代化产业整体层次有较大提升;加工制造环节向精细化发展,产品技术含量和增值率进一步提高;产业链不断延伸,自主研发能力有较大发展,自主品牌和营销网络逐步建立,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转型升级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分类目标
加工贸易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优化,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到2015年,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中进料加工份额由现时30%增加到70%,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占有份额由现时15%增加到30%。
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到2015年,全市外资企业独立法人研发中心或企业内设研发机构达25家。
加工贸易企业自创品牌、拓展内销市场能力不断增强。到2015年全市加工贸易企业新增国内注册商标15个;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2%,到2015年达1.2亿元。
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取得实效。力争到2015年,全市现有44家来料加工企业有90%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它类型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着力提升企业转型升级意识。通过举办一系列转型政策宣讲活动和利用从化经贸信息网、从化经贸招商网等网站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推动转型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企入厂”,让企业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增强转型的积极性。
(二)树立“典型”,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一是建立重点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定点联系制度和跟踪服务制度。挑选有条件、有意愿的规模以上加工贸易企业由专家进行专项辅导,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方式,找出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二是积极贯彻“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推进转型升级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攻关,并选取1至2家在转型中有好的经验做法、转型成功的外资企业作为转型示范企业,以带动其它加工贸易企业加快转型。
(三)切实优化外资结构,提高加工贸易产业竞争力。促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鼓励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培育和扶持加工贸易先进制造业,特别是加大对世界500强投资项目加工贸易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产业关联度强的先进制造和高新技术类加工贸易企业,以提升我市现代产业竞争力。
(四)着力提升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引导和支持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创建自主研发机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二是鼓励我市现有加工贸易企业增资扩产,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同时,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五)促进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1、积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由受委托型加工向创建自有品牌方向转型,支持和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创建自有品牌。通过政策引导,不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转型企业的经验,推动我市以OEM(定牌生产和贴牌生产)、ODM(按订单要求设计生产)出口为主的加工贸易企业实现转型,向OBM(自有品牌生产、营销)出口转变。
2、积极推动我市家电、电子等行业品牌的培育和扶持。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鼓励优势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并依照我市激励企业创名牌机制,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工贸易企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或省级名牌名标。力争到2015年,新增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专利奖)2个,省著名商标5件,省名牌产品5件。
(六)引导进料加工企业扩大国内市场。一是积极组织和引导进料加工企业参加国内各种展览展销会,为其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创造条件。二是帮助企业搭建与商务流通企业沟通的平台,对在扩大内销、开拓国内市场有突出成绩的加工贸易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三是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四是抓好重点加工贸易企业的扩大内销工作。挑选一批有内销市场和渠道的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开展扩大内销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内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省和广州市既有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广州市有关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帮助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国家、省和广州市各类专项资金补助。
(七)大力帮助来料加工企业进行不停产转型。坚持以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为原则,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选取一批有转型需要的重点来料加工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制定转型方案,指导企业转型,协调解决企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为三资企业,积极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重点推动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到2015年,力争全市现有44家来料加工企业有90%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它类型企业,实现规范经营。
(八)加大产业园区的培育力度,增强加工贸易产业发展集聚效应。以高技术产业园和明珠工业园区为载体,推动加工贸易集聚发展。鼓励价值链长、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进入园区,增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出口产品价值链的引领作用。努力推进高技术产业园的扩区工作,指导园区着力提高园区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水平。
(九)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加工贸易发展秩序。强化对现有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与生产能力核查管理,将环保、能耗、用工、安全生产、设备水平等项指标纳入企业经营状况与生产能力核查范围。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实行“优胜劣汰”机制,淘汰不符合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与落后产能,腾出空间发展高附加值的重点加工贸易企业。
(十)强化财政支撑,建立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根据我市实际,设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扶持配套政策,由市财政安排设立专项资金以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产业技术改造;设立研发创新机构;在国内外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及专利注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委托第三方制订转型升级方案;支持在从化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对获得国内品牌企业按照我市获得国家、省和广州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给予奖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参加国内专业展销会、推介会;对加工贸易企业内销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支持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各项支持资金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订并报市政府审定执行。
四、保障机制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从化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郭清和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科信局、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从化外汇管理局、从化海关、从化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和各镇街、园区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现场办公会,协调推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贸局,市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和健全协调机制。
1、建立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及时将辖区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进展情况和突出问题向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2、定期总结。每半年对全市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进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分析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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