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区府办文件

从府办〔2011〕66号(关于印发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从府办〔2011〕66号(关于印发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07-08 03:5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局以上单位: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923号)和广州市编委《关于独立设置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复》(穗编字〔2011194号)的精神,《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编委办反映。原从府办〔201115号文同时废止。

 

 

一一年六月一日

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发〔200923号)和广州市编委《关于独立设置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复》(穗编字〔2011194号)的精神,独立设置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划入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广州市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三)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和相关标准的执行,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

(六)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上报工作。

(七)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工作。

(八)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设8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统计、保密、信访、信息化建设等机关日常政务;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计划生育、工青妇、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审核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和发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培训、普法工作。

(三)食品安全协调科

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组织指导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餐饮服务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

施监督管理;承担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

作。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工作;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上报工作。

(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标准的实施;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收集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

(七)稽查一科

负责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对上级交办及受理举报投诉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消费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负责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八)稽查二科

负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研制、生产、

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及受理举报投诉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开展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

四、人员编制

从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编制4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长(主任)18名,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数7名。

五、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种植环节的监管。市畜牧兽医渔业局负责畜牧水产养殖环节的监管。广州市从化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从化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表

  附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员编制

和领导职数配置表

类别

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领导职数

另: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

备注

部门领导

行政

正职

1

1

副职

2

2

党委

正职

副职

内设机构

办公室

4

2

7

政策法规科

4

2

食品安全协调科

4

2

餐饮服务监管科

7

3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5

2

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

5

2

稽查一科

8

3

稽查二科

6

2

其他

正职

由部门领导兼任。

副职

1

本部门中层正职级别,人员编制由内部调剂解决。

合  计

46

22

7

说明

领导职数兼职等在备注中说明(领导兼职的只计一名职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