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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1〕96号(印发关于帮扶企业解困工作意见的通知)

从府办〔2011〕96号(印发关于帮扶企业解困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09-29 03:4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帮扶企业解困的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投资服务中心反映。

 

 

 

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帮扶企业解困的工作意见

 

为切实解决我市投资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扩大和完善政府服务平台

1. 进一步完善市领导联系服务制度。进一步落实市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企业遇到重要问题能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报告,市领导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指示(意见)能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

2. 建立帮扶企业解困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投资服务中心(负责企业投产前)、经贸局(负责企业投产运营后)分别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3. 完善政府部门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由市经贸局牵头,每季度组织一次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对接会,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重视和发挥工商联、民营企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摩托车行业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指导其做好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企业用地难问题

4. 争取用地指标。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积极向上级反映用地不足等问题,争取省、广州市的支持,多渠道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拟定最快捷的土地报批程序方案,加快项目用地报批进度。

5. 加大征地力度。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成立征地工作协调小组,督促有关镇(街)、园区加快解决在征地中遇到的困难,加快土地征地结案速度。凡新上项目征地必须优先解决好留用地问题,统一列入项目统筹考虑,留用地、社保等问题要纳入项目开发计划,提前解决。

6. 清理和盘活闲置用地。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城市更新改造办配合,集中整理全市闲置土地,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旧”改造和山陵地发展生态旅游业等政策,加快对前期摸查出来的“供而未用”的项目用地指标进行调整,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

7.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发改局、经贸局、规划局、投资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整合现有土地资源,鼓励园区和企业进行二次开发,提高土地开发强度,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对新建项目提高用地门槛,使符合产业导向的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用地落到实处。

三、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8. 统筹全市电网规划。由市经贸局、从化供电局牵头,通过加强全市电网规划,提高电网载荷,彻底解决我市工业重镇、园区供电紧张问题。同时,大力争取上级用电支持,增加用电负荷,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重点保供电企业。鼓励和支持市内小水电机组利用汛期顶峰发电,增加全市可用电量。积极探索太阳能发电纳入供电网络和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的可行性,为光伏能源发展创造条件。 

9. 做好管网更新改造。由市经贸局牵头,市交通局、科信局、供电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加快明珠、鳌头、太平、江埔、城郊等镇(街)、园区的交通、通讯、广播电视、供水供电和污水管网设施的更新改造,保障该区域内工业企业用水供应和用电报装问题。

四、努力创造条件,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10. 搭建银企沟通平台。由市发改局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银企供需洽谈会,增进银企之间的沟通与了解,为融资搭建良好平台。鼓励银行转变经营理念,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的政策支持力度。

11. 加强企业上市引导。由市发改局(上市办)牵头,总结推广企业上市的成功经验,构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鼓励和指导上市公司通过持股或其他途径,帮助有条件的股份制企业尽快上市。

12. 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由市发改局(金融办)牵头,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力度,积极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效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鼓励发展企业化运作的民间担保公司,解决没有资产抵押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加快推进我市村镇银行筹建步伐,规范村镇银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拓宽渠道。

13. 积极推进企业信贷资质培育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成立企业信贷资质培育工作组,深入成长性企业进行实地辅导,帮助和指导企业健全并执行好财务制度,引导企业增强信用观念,提升信用等级,增强融资能力。

五、多管齐下,缓解企业用工难题

14. 大力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牵头,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劳动力专场招聘会,积极实行“走出去”战略,组织用工企业到外地举办专场招聘会,并与当地技校、职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网络,积极帮助企业招工引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15. 加大企业人才培训力度。由市人社局牵头,为用工单位及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推荐及技能培训等服务,引导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列支职工培训经费,落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加速培养高技能人才,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每年开展一次技师评选表彰活动,对获选人员和培训机构或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6.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由市人社局牵头,积极引导企业加强用工预测,提高员工待遇,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督促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

六、建立协调机制,解决企业员工入户和子女入学问题

17. 完善企业员工入户相关政策。由市人社局牵头,参照广州市积分入户等规定,制定具体措施,解决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入户问题。根据《从化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实施办法》(从府〔200932号)的精神,进一步简化入户办理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投资类入户,由市投资服务中心、发改局会审后,市公安局依据审核意见按照户口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18. 协调解决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问题。由市经贸局牵头,对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公安、财政、教育、人社、物价、规划、建设等部门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员工子女就学(包括入学办理、收费)等问题。

七、有效落实制度,改善行政审批软环境

19. 由市效能办、投资服务中心牵头,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建设的意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等公开透明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行政审批行为和流程实行实时在线监管。

20. 由市重点办牵头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对重点项目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报送材料,及时协调做好有关配套服务。

21. 由市效能办、投资服务中心牵头,加快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组建工作,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平台。继续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活动,切实改进职能部门工作作风,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八、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2. 由市效能办会同市经贸局、投资服务中心、重点办,出台全市解决投资企业问题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各项目标任务考核作为有关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23. 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本《意见》要求,拟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协调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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