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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3〕75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强化自来水企业管理的通知)

从府办〔2013〕75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强化自来水企业管理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10-31 09: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饮用水安全,广州市计划将辖区内自来水企业全面收归国有。从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推进落实,从建设珠三角最宜居生态城市和广州北部城市副中心的高度来抓好抓实。目前我市正按有关要求进行统一部署,为顺利推进,确保成效,现将过渡期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自来水企业全面收归国有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并提供有力支持。二是要对所管辖自来水企业进一步加强日常生产和监督管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达标,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司其职,强化生产管控

  市水务、卫生、环保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各自来水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各水厂进、出水质实施全面监控,严防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现问题,须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为自来水水企业整合创造有利条件

  各镇(街、园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严禁将各自来水企业国有股权出售或转让,严禁擅自改变原自来水企业股权结构,严禁利用承包经营、任务承包、债务抵偿等方式将国有部分资产转由民营公司或个人实际控制,为自来水水企业整合和收购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监察审计

  纪检监察、发改、国资、审计等部门要对全市各自来水企业进行全方位监控,严厉打击各种变相侵吞国有股权、假公济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不贬值、不流失。

  特此通知。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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