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4〕24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从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城管执法局反映。同时相应注销从府办〔2014〕19号文。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
从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创文成果,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部署,加大对中心城区及各镇、园区范围内乱摆设、乱堆放、乱搭建、乱张贴、乱刻画、乱拉挂等有损市容市貌的“六乱”行为的综合整治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资源,使执法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同,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执法威信,有效整治城市管理顽症,创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为全面建设广州理想城市副中心作出贡献。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堵疏结合的方式,依法对中心城区及各镇、园区范围内“六乱”行为实行联合整治,实现市容市貌较大改观,营造“洁、齐、美”的城市环境。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从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
组 长:刘 岗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唐石森 市府办副主任
李剑平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副 组 长:胡记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戚泳强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欧阳卫东 街口街党委委员
李桂燎 江埔街党委委员
曾榕增 城郊街党委委员
成 员: 李小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树歆 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李炳文 市民宗局局长
蔡建明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杨炳坚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黄晓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骏翔 市环保局副局长
林建荣 工商从化分局副局长
李贵朝 太平镇副镇长
邓宇辉 温泉镇党委副书记
肖卫文 良口镇党委委员
张 宇 吕田镇党委委员
潘炜文 鳌头镇副镇长
熊进勇 市高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林志伟 市明珠工业园管委会总工程师
魏景阳 市流溪温泉管委会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办公室主任由李剑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戚泳强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抽调组成,其中市委宣传部(含新闻社、电视台)2人、市纪委监察局1人、市民宗局1人、市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治安大队)4人、市交通局2人、市城管局1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人、市环保局2人、市城管执法局6人、工商从化分局2人,街口街、江埔街、城郊街各7人(其中街道办2人,城管中队5人),各镇、园区5-10人。
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联合执法机制,是在城市管理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下运用的一种新的工作模式。各单位抽调人员实行不定时集中办公,原则上根据不同时期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实效。
三、整治重点
1、全面清理整治占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违章摆卖等“六乱”行为,查处利用机动车、人力三轮车、手推车等占用停车泊位或公共场所、市政道路违法乱摆卖经营行为。
2、全面清理整治国道105线、省道355线从化段及城区主要道路、出入口的“六乱”行为。
3、全面清理整治各镇、园区农贸市场周边及主要街道内的“六乱”行为。
四、实施方式
本联合机制以综合执法的方式予以实施,由市城管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全力配合,明确职责,联合执法,共同贯彻落实本综合整治联合执法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按照工作目标和分工,落实人员及车辆抽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整治取得成效。各成员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将1名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联合整治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要及时沟通协调,必要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
(三)舆论先行,制造声势。各单位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注重做好宣传工作,使经营者能理解配合整治行动,守法经营。要营造宣传攻势,形成全民关心整治行动、理解整治行动、参与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在联合整治行动中,各成员单位一方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对屡教不改的,绝不能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坚持疏堵结合,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做到有理有据有节,讲究执法技巧,防止各类伤害事件发生,提高联合整治效果。
附件:各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联络员名单回执
单位名称:
姓 名 | 职 务 | 手 机 | 传真号码 | 备 注 |
注:请各成员单位于5月20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名单回执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戚锦霞,电话:87983086,传真:879810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