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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从府〔2006〕74号)

从化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从府〔2006〕74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8-05-14 04:0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  编制目的

为应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正确、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电力供应,减轻停电给经济社会活动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所称的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从化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2.2  本预案适用于从化市应对和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

1.2.3  本预案用于规范在从化地区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3  工作原则

1.3.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事故的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应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1.3.2  统一指挥。在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通过从化市应急指挥机构和从化地区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3.3  分工负责。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从化供电局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太平发电厂等发电企业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完善保“厂用电”的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发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市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3.4  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主干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从化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2.1.1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成立从化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从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经贸局和从化供电局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电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武装部等单位负责人。

2.1.2市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研究从化市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协调相关地区、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维持地区秩序;

3)统一领导从化市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4)按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命令或本市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级或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级或级停电事件状态。

2.2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成员由市经贸局和从化供电局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经贸局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从化供电局主管领导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广州市、从化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执行广州市、从化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5)协调相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及信息发布工作。

6)建立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的联络指挥网络。

2.3  应急机构相关部门职责

2.3.1市应急机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或本单位内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

2.3.2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市委宣传部:成立新闻宣传组,负责组织好媒体对从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新闻宣传,把握好从化地区新闻媒体在抢险和停电恢复期的舆论导向;

2)市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做好社会应急措施的综合工作,指挥全市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市发改局:负责电力设施修复项目计划安排,必要时组织做好储备粮食调拨供应工作;

4)市经贸局:负责协调电力系统企业修复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电力供应,协调组织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和市场供应;

5)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协调电网抢修和恢复城市公共照明,同时做好市政设施的抢险和恢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自来水供应;

6)市交通局:负责安排疏导公共场所人群、滞留旅客的运输,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

7)市公安局:负责维持停电事故地区的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协助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做好消防抢险工作,为抢险工作提供交通保障;

8)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工作所需事故防范和处理等经费的审核和拨付工作,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为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发生的办公、会议等临时费用;

9)市民政局:做好因停电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10)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各医院自保电源应急启动和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伤员救治工作;

11)市安监局:负责协调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从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市物价局:负责本地区的价格监控,应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3)市电信局、市广播电视台:负责事故期间通信保障工作和事故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14市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从化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事故抢险救灾。

2.4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职责

2.4.1  电力企业职责

从化供电局及从化辖区内各发电企业成立各自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定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1)从化供电局:负责所辖电网的电力供应预警、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报告、安全运行和事故抢险工作,保证事故和紧急情况下从化地区的电力供应;为重要用户内部电气事故的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

2)从化辖区内各发电企业:负责本电厂运行预警、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报告、安全运行和事故抢险工作,并按电网调度命令调整发电出力和运行方式,与电网调度紧密联系,力保电厂用电。

2.4.2  电力调度机构职责

从化市供电局调度中心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主要职责:

1)服从上一级调度命令,指挥本级电网事故处理;

2)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电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

3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从化市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2.4.3  重要用户职责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应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 事件定义与分级

根据《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对事件分级的定义,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II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  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I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或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遭破坏,造成从化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及以上;

2因电力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从化地区电网拉限电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及以上;

3《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其它属于I级停电事件的情况。

3.2  I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II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或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遭破坏,造成从化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50%以下;

2因电力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从化地区电网拉限电负荷达到正常值的20%及以上,50%以下。

3《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其它属于II级停电事件的情况。

4  应急准备

4.1  应急分析

4.1.1  加强电网监视和完善电网建设

从化供电局应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的监控和研究,及时发现电网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通过完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置合适解列点,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等措施,努力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4.1.2  完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等机制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限制在初发阶段,防止事故扩大化。

4.2  完善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4.2.1  电网企业应急预案。从化供电局会同各发电企业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制定电网事故应急预案电网黑启动预案,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4.2.2  发电企业应急预案。从化辖区内各发电企业要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增强本电厂应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能力,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工作。

4.2.3  完善应急保安电源。从化供电局及其所属调度机构、各发电厂必须按照设计规程等有关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

4.3  落实社会应急职责

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应按预案要求落实本单位的社会综合应急职责分工,一旦突发严重大面积停电事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4.4  完善重要用户应急准备

电力监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应按要求辖内重要用户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准备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提高抵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能力。

4.5  宣传、培训和演练

4.5.1  宣传

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救援教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如何采取措施处置,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4.5.2  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4.5.3  演练

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广州市的统一部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1.1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设立电力系统安全和应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咨询专家小组,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

5.1.2  电力企业应学习和研究国内外先进经验,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5.1.3  应提高系统通信水平,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联系专线,确保大面积停电情况下绝对可靠的通信方式,确保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作,做到信息和指令畅通。

5.2  装备保障

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2.1  下列单位应按照一类标准配备应急供电设施:

1市委、政府、武装部办公场所、边防口岸;

2通信、供水、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各级指挥调度中心、重要场、站等;

3金融单位、疾病控制中心、市级医院、危险品仓库、监狱、化工等易造成重大设备损害和有毒物质泄露的企业;

一类应急供电设施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适当自备发电机组,可在5分钟内恢复本单位基本供电发电机组容量应能够保证在停电期间维持本单位基本运作和保障人身安全。

5.2.2  下列场所应按照二类标准配备应急供电设施:

1人群集中的大、中型商场、娱乐、体育、休闲和餐饮场所;

2九层以上公共建筑的楼梯、走道及地下室;

3各公路客运、公交站场的旅客候车室、公共通道;

二类应急供电设施配备要求:安装足够的应急照明设备,满足不少于2小时的紧急照明需要,保证大面积停电事故下人群有序的疏散和财产的安全,条件允许的可视实际需要自备发电机。

5.3  人员保障

5.3.1  各部门要重视和提高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认识,通过宣传、引导和组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行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5.3.2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5.3.3  加强重点单位和重要用户的值班和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严格管理、培训和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资金保障

5.4.1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5.4.2  电网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市供电部门自行解决。

5.4.3  重点自保单位安全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原则上由各单位自筹资金建设。

5.4.4  社会应急所需费用根据实际需要由市财政和电力企业共同负担解决。

6  应急响应

6.1  启动预案

6.1.1  I级停电事件响应

当发生本预案中我市I级停电事件时,参照广州市的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开展我市的应急响应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6.1.1.1 事件报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从化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化地区发电企业在获知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同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有关情况。

2市应急领导小组尽快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已经采取和即将采取的措施、受控程度及发展趋势。由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3受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的各单位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机构报告,并根据受影响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1.1.2  事件通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后,经请示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或授权,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等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6.1.2  II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级停电事件时,参照I级停电事件的响应程序,从化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和市应急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问题做出决策部署,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报告。

级停电事件,经请示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6.2  应急行动

6.2.1  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III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要严格执行电力调度命令,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按要求调整发电出力。

3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6.2.2  社会应急:发生III级停电事故后,或根据市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1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2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3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情况严重时可请求军队给以支援。

4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5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6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7停电区域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发生。

8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

6.3  结束预案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市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I级或II级停电事件状态:

6.3.1  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6.3.2  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及以上。

6.3.3  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7  信息报告和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向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我市大面积停电事故信息,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国家、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8  后期处置

8.l  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配合省、广州市事故调查组或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  改进措施

8.2.1  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8.2.2  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将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以及《广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部门职责变动等情况,以及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本预案,由市经贸局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9.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从化市经济贸易局会同从化供电局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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