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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从府办〔2013〕22号)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从府办〔2013〕22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04-30 07:3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从化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卫生局反映。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30日

                                             从化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

  (试行)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为组织做好本市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感染病例,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颁发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广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从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1.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从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从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从化市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府办分管领导、市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疫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需要确定,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应急办、畜牧兽医渔业局、工商从化分局、食药监局、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局、交通局、林业局、教育局、城管局、旅游局、外事办、从化质监局、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场)等。必要时增加有关部门为市领导小组成员。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分管卫生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预案启动后,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别行使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能。

  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市领导小组:根据疫情态势和专家组评估意见,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市疫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作出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的制发和管理;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3.成员单位职责

  市卫生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市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疫情应急处置,组织专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医疗救治、卫生监督、预防控制等指引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统筹规划、科学整合卫生技术力量,组建疫情应急专家组,建立疫情应急处理队伍;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时对临床治疗效果及疫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完善各项防治方案,研究推广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技术;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及时互通信息。

  市畜牧局:组织做好家畜家禽和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动物感染禽流感病毒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对染疫动物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以及相关场所的清洁消毒;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负责组织动物防疫疫苗、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全市动物防疫工作。

  工商从化分局: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根据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对流入市场的污染食品、染疫动物、有毒有害物品进行查封、下架并交由相关单位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现场处置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与卫生、农业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负责查处集贸市场以外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配合卫生部门落实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市应急办:负责协助市领导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及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调相关部门宣传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加强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会同卫生等相关部门实施对管辖范围内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控制措施,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留验场所和隔离治疗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拒绝隔离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疫点消毒净化、动物扑杀、疫情调查等工作的现场秩序;协助追踪查找密切接触者;负责依法查处网络媒体不实信息。

  市民政局: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接受捐赠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指导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经费的保障和监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建设工地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防控工作指引,落实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市交通局: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单位,按照防控工作指引,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防疫检查;做好交通工具、站场等的清洁消毒,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人感染H7N9禽流感处置工作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和有关标本等应急物资的运送和保障工作,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市物价部门:监测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流感药品、口罩等价格的市场动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消杀队伍统一开展公共场所环境消杀行动,加强全市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做好病死禽畜、野生动物尸体、染疫动物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从化质监局:负责对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橡胶手套、工业消毒剂等应急物资做好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对本市生产企业生产的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产品进行查处。

  市旅游局:督促旅游企业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按照防控工作指引,采取措施,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

  市外事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的涉外事务,按上级要求做好有关涉外接待工作。

  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口岸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将需要隔离治疗和留验的出入境人员通报卫生部门,并做好转运至指定医院和留验场所的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口岸疫情预防宣教工作,并对出入境人员发放旅游健康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对疫情进行监测,防止疫情通过口岸传播;负责对疑似病例乘用的出入境交通工具实施卫生处理。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工作规范,实行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市领导小组的部署,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镇(街)应急指挥机构

  各镇(街)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5.日常工作制度

  建立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和联络员例会制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可随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部署工作,互通信息,加强合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防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由联络员例会协商解决。

  (二)疫情应急专家组。

  组建市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专家组,下设预防控制专家小组、医疗救治专家小组和实验室检测专家小组(组成名单见附件)。负责分析、评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现状和流行趋势,进行风险预测,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预防控制专家小组:由疾病预防、消毒、卫生监督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及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建议,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评估控制措施效果。

  医疗救治专家小组:主要由感染科、呼吸内科、ICU、儿科、急诊科、中医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根据卫生部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负责对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疑难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等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医院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

  实验室检测专家小组:由实验室检测专家组成。负责提供病原学、血清学等样品的采集、运送、检测及结果判定等技术指导。

  (三)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防控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做好疫情监测、报告、核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风险评估; 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参与病例排查;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

  2.医疗机构

  (1)市属医疗机构: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隔离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等;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工作;加强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组织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病人、医务人员心理辅导工作。

  市中心医院为我市定点收治医院,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定点隔离收治工作。

  (2)镇(街)和社区(村)卫生机构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有动物接触史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时组织病例转诊,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3.卫生监督机构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院内感染等预防控制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健康教育机构

  市健康教育所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禽流感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风险评估等防控工作;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负责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

  三、疫情监测、诊断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与诊断 。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以及《广州市流感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必须立即将其转到区(县级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诊治。市属医院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必要时组织本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局。

  (二)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国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规定的监测病例,须于24小时内按不明原因肺炎进行网络直报。符合疑似或确诊病例标准的应当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进行报告。

  四、预警分级

  根据动物禽流感疫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展趋势,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级别: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作为应急响应级别警示色。

  (一)一般疫情(Ⅳ级预警)。

  本市辖区内出现动物H7N9禽流感疫情,但没有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或毗邻地区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对本市造成直接威胁时。

  (二)较大疫情(Ⅲ级预警)。

  本市辖区内发生散在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三)重大疫情(Ⅱ级预警)。

  本市辖区内发生多点聚集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但未出现人传人病例。

  (四)特别重大疫情(Ⅰ级预警)。

  本市辖区内出现人传人病例或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暴发、流行。

  五、应急响应

  按照疫情等级划分,对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疫情分别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由控制响应和收治响应组成。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有关情况通报或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判定疫情级别,根据专家意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

  (一)疫情控制分级响应。

  1.出现一般疫情(Ⅳ级预警)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卫生、畜牧、林业、工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最新疫情动态,密切关注动物禽流感疫情及毗邻地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

  (2)畜牧部门:按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规范组织实施疫情处置相关措施。加强禽流感疫情监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划定疫点(区),对染疫动物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以及相关场所的清洁消毒;做好疫情应急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3)卫生部门:加强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加强医务人员、禽类养殖和宰杀贩卖人员等高危人群监测,排查疑似病例,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筛查工作,完善发热呼吸道病例预检分诊制度,对发热病人进行甄别,对可疑病人要及时隔离、治疗、报告,并采样送检。

  (4)林业部门:加强野生动物H7N9禽流感病毒监测和管理,加强管辖场所的防控工作。

  (5)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管理,根据有关单位通报的情况,对流入市场的污染食品、染疫动物进行查封、下架并交有关单位处置;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现场处置等工作。

  (6)城管部门:负责病死禽畜、野生动物尸体、染疫动物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7)宣传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

  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2.出现较大疫情(Ⅲ级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卫生部门:按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防控方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实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日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疫情分析、评估;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医疗机构做好病人接诊、救治、医院内感染控制等准备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畜牧部门:对涉疫场所的可疑染疫动物进行调查处理;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

  (3)公安部门:协助卫生部门追踪查找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协助落实病例隔离;协助农业部门维持疫点消毒净化、动物扑杀等工作的现场秩序;负责对网络媒体不实舆情信息的查处。

  (4)宣传部门:按照广州市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处理办法,启动新闻报道机制。

  (5)各镇街(园、场)、各部门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

  3.出现重大疫情(Ⅱ级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卫生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建议,必要时临时关闭禽鸟动物零售批发市场,停止肉菜市场活禽宰杀交易;统筹调动全市医疗资源,组织做好危重病人的救治;统筹全市疾控力量,确保疫情处理及时、到位;加强监测工作,分析评估疫情进展,为指挥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

  (2)畜牧、交通、工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主要家禽养殖场、交通站场和交易市场等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宣传部门: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媒体正面宣传,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4)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必要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4.出现特别重大(Ⅰ级预警)疫情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在广州市人民政府或上级指挥部领导下,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收治分级响应。

  1.定点收治医院

  (1)从化市中心医院为我市定点收治医院。

  (2)后备收治医院:市中医医院、太平镇中心卫生院、鳌头镇中心卫生院、良口镇中心卫生院。

  (3)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主要负责收治危重病例的定点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是主要负责收治儿童病例的定点医院。

  2.收治响应措施

  (1) 出现一般疫情(Ⅳ级预警)时,各医疗机构密切注意疫情态势发展,加强日常防控工作和应急准备工作。

  (2) 出现较大疫情(Ⅲ级预警)时,定点收治医院进入应急状态,做好病人隔离救治和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3) 出现重大疫情(Ⅱ级预警)时,定点收治医院收治病人,后备定点收治医院进入应急状态,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工作,当病人数量超过定点医院收治能力时,由市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后备医院做好病人收治等工作。

  (4) 出现特别重大(Ⅰ级预警)疫情时,后备收治医院进入应急状态,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工作。继续先由定点收治医院收治病人,当病人数量超过定点医院收治能力时,视具体情况安排由后备医院收治;实行病人分类收治,原则上危重病人由定点医院收治或转送广州市定点医院,中、轻度病人由后备医院收治。

  (三)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条件:本市辖区内发生的动物H7N9禽流感疫区解除封锁超过7天,无新发疫情;或本市辖区内发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末例病例治愈超过7天,无新发病例。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向市政府提出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政府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六、信息发布

  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启动每日一报制度,各单位每日定时将当日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和广州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规定,由政府或授权职能部门发布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地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领导对防控工作负总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二)物资保障。

  各级政府将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物资储备纳入政府应急物资储备总体框架。卫生、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建立相关物资、设备的生产和储备机制。卫生部门负责提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调调用储备物资。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应急物资使用后及时补充。

  (三)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保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疫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应急处置经费。疫情发生后的应急调查、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补助经费和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补助经费,按照中央、省、市的规定,由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来源。

  (四)技术保障。

  卫生等部门有计划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提高疫情检测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区域科技力量,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疫情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做好技术储备。

  (五)责任与奖惩。

  对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播或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各镇街(园、场)、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辖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从化市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专家组

  附件

  从化市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专家组

  组 长:李宝玲 从化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邓灿茗 从化市卫生局副局长

  黎惠国 从化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刘浩锋 从化市卫生局防保科科长 疾控主管医师

  阮世荣 从化市疾控中心主任 主治医师

  冯慧玲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疾控主管医师

  利朴良 市疾控中心传防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黄飞飞 市中心医院感染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崔 健 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潘毅翔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兽医师

  专家组下设预防控制专家小组、医疗救治专家小组和实验室检测专家小组

  一、预防控制专家小组

  组 长:黎惠国 从化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浩锋 从化市卫生局防保科科长 疾控主管医师

  阮世荣 市疾控中心主任 主治医师

  成 员:冯慧玲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主管医师

  利朴良 市疾控中心传防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李锦庭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主管医师

  邝浩成 市疾控中心传防科副科长 主管医师

  邝建军 市疾控中心传防科副科长 主管医师

  刘小敏 市疾控中心计免科科长 主管医师

  李惠芳 市疾控中心计免科副科长 主管医师

  黄乐怡 市疾控中心消杀科科长

  符史典 市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科长 主管医师

  姚 威 市卫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 公卫医师

  二、医疗救治专家小组

  组 长:邓灿茗 从化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志滔 从化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主治医师

  马镇国 市中心医院院长 主治医师

  成 员:白俊杰 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冯仲埙 市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冯建威 市中心医院医务科副科长 副主任医师

  张文珺 市中心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副主任医师

  黄飞飞 市中心医院感染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崔 健 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 沙 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由 行 市中心医院大内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江志忠 市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蔡 旗 市中心医院普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钟艺文 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刘 毅 市中医医院内一科主任 副主任中医师

  曹 纶 市中心医院门诊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柏谦 市中心医院保健部主任 副主任医师

  钟佩红 市中心医院院感科科长 主管护师

  朱燕妮 市中心医院护理部主任 主管护师

  李远章 市中心医院放射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三、实验室检测专家小组

  组 长:阮世荣 市疾控中心主任 主治医师

  副组长:张桂明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主治医师

  冯仲埙 市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成 员:曾军荣 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 副主任技师

  苏素芳 市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主管技师

  黄俊俏 市疾控中心质管科科长 主管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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