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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零售)单位重新申领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02 15:33

        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将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如需继续经营需要重新申领许可证。许可证新申请或旧证到期重新申领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严格进行许可审批,严禁出现零售店铺与人居楼宇连体、零售店铺面积不足、零售店铺与学校(或医疗场所等)距离不够、异地经营等原则性问题。请新申请或到期重新申领许可证的单位严格按相关法规要求落实,并如期向所在镇街安委会递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意向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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