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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从府办函〔2017〕940号)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从府办函〔2017〕940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30 08: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镇街、各单位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报告了大量突发、紧急信息,为各级领导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科学决策,以及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和化解风险隐患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撑,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全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得到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但随着公共安全形势发展变化以及各类新媒体的广泛应用,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仍存在对敏感类信息把握不准,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反馈不够及时主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领导决策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突发事件信息(包括预报预警信息)报告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快速反应、协调联动、高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各镇街、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从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细抓实抓好。要强化制度贯彻执行力,把国家、省、市、区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提升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进一步加大信息收集、研判和报告力度,切实增强信息预报预警功能,深入排查梳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掌握影响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从源头上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健全值守应急网络

  严格按照《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从办〔2017〕34号)要求,健全值守应急机制,加强值班室建设,配齐办公设施设备,充实值守应急力量,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信息化技能高、综合分析能力强的人员参与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易发多发镇街以及重点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的信息员队伍建设,夯实信息报告工作基础。重点建立健全区直部门之间以及各镇街与区直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快速传递、全面准确。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密切关注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互联网信息,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有效解决突发事件信息获取滞后于新媒体的问题。

  三、切实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严格信息报告标准。准确把握突发事件的性质,严格按照《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从府〔2017〕13号)和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级别和标准报告信息。重要节庆、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提前布置,落实充足值班和备勤力量,确保通讯畅通。同时,坚持“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及时报告本辖区、本系统内的突发事件总体情况。

  (二)严格信息报告时限。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按照“初报求快、续保求准、终报求全”和“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以最快速度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绝不允许以个别事件情况未明拖延不报,绝不允许待事件平息后才报告,绝不允许以事件尚在调查而不报告,绝不允许借口事件已经平息而不报告,更绝不允许谎报、瞒报。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要在事发后第一时间(10分钟内)电话报告、20分钟内补报书面材料到区政府总值班室,并及时续报处置进展情况。较大级别突发事件及其先期处置情况,要在事发后30分钟内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先行报告的,要在电话报告后15分钟内补报书面材料,并及时续报处置进展情况。一般级别突发事件,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书面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边报告边核查”。对预报预警类信息,参照上述时限要求报告。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期、敏感地点,涉及敏感群体、敏感场所的信息,不受级别、人数、财产等量化标准限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特殊情况下,镇街在向区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三)规范信息报告形式与内容。报告突发事件信息,非紧急情况下采用《值班要情快报》、《突发事件信息专报》形式报告。事态重大紧急的,值班员可直接先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通过传真、发电子邮件、微信文稿等渠道向区府总值班室报告信息的,必须第一时间电话确认是否收到、内容是否齐全等。信息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信息来源和事件时间、地点、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与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仍在开展现场处置的,要一并报告现场指挥处置的负责人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以便区领导和区政府总值班室随时与现场直通。现场指挥处置的负责人要尽快掌握主要情况,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上级领导和区政府总值班室(020-87948833)电话,并按照核报要求,准确如实反馈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属地镇街和主责部门要及时将事件处置总体情况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基本情况、事发原因、处置过程、损害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四、及时反馈批示指示办理情况和核报信息

  要高度重视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办理工作,迅速传达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主动向区政府总值班室反馈事件处置和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等。要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核报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总值班室要求,迅速核实并及时反馈,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并于电话反馈后15分钟内补报书面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反馈的,要在规定时限内说明原因。

  五、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通报和责任追究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镇街负责向区应急办(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辖区内突发事件信息;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负责向区应急办(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并同时通报属地各镇街。对因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衍生的灾难或灾害事件信息,也按照上述原则报告。进一步加大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督查力度,对迟报、漏报信息的,要严格进行函询、约谈、通报,限时整改。对迟报、漏报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谎报、瞒报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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