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专项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修订编制工作的通知(从府办函〔2016〕57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委成员单位:
鉴于从化设区和机构改革,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结合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的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专项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修订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一)重新修订的专项预案。根据国家、省、广州市有关预案编制要求和我区实际工作需要,现行预案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须及时修订和完善(附《2016年全区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修订编制计划》)。
(二)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以专项应急预案为依据进行编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处置流程图、应急处置程序、监测预警、分级标准、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应急专家、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储备和分布等方面,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调整相关内容(附《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模板》供参照),以前只制订了应急预案而未编制操作手册的,这次要一并编制。
(三)明确应急用车保障。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由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明确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各部门按规定留用的车辆可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四)明确军地应急联动对接机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要根据实际情况将驻地军事机关列入组织体系,明确其职责及参加应急救援与处置的指挥、任务等内容适时开展联合演练,确保军地应急预案无缝衔接。
二、编制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修订编制工作。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名单于5月27日前报区应急办,详见附件3回执),按时限要求、按计划完成编制工作。
(二)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牵头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紧紧围绕“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的编制原则,做好事件分类分级、明确各单位职责、细化应急响应流程等。
(三)新编制或重新修订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要求,同时编制该预案的《操作手册》,与专项应急预案一并报批。预案及操作手册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和完善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要参照区的做法,修订本辖区总体应急预案,并上报区应急办备案,同时,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开展镇(街)、园区专项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区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部门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预案、重大活动预案等编制工作。
(五)各专项预案牵头编制单位新编制或重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以请示文形式报区政府,经区应急办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发文实施(本通知的电子版可在OA系统上下载)。涉密应急预案按涉密文件处理。
(六)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发文实施后,由区应急办负责汇总编印成册。
附件: 1、2016年全区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修订编制计划
2、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模板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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