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编〔2007〕81号
关于成立从化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党工委和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成立从化市应急管理机构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印发2006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督办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06〕706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等精神,经过第十一届市委2007年第14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现就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设立从化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为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市副局级)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广州市关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及时掌握和报告全市重大情况和动态,及时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各镇(街)和各部门联络畅通;3、认真办理市政府决定的有关事项,及时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4、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镇(街)和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订全市应急管理政策、规章和规划;5、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专项应急体制,运行机制、应急法制建设,指导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6、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7、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全面做好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培训和宣传工作;8、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9、承办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行政编制1名,设置主任(市副局级)1名。
四、其他事项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1名行政编制由市政府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另外增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2名事业编制,该2名事业编制作为市应急办专职工作人员使用,该2名工作人员组织和工资关系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工作岗位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调整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事业编制由原来3名增至5名,其人员经费渠道,机构级别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
从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