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专项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修订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全市应急预案的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专项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修订、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一) 新编制或重新修订的专项预案。一是根据国家、省、广州市有关预案编制要求和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制定的市专项应急预案。二是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急预案原则上每 3 年重新修订一次;现行预案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须及时修订和完善(附《2013年全市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修订编制计划》)。
(二) 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以专项应急预案为依据进行编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处置流程图、应急处置程序、监测预警、分级标准、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应急专家、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储备和分布等方面,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调整相关内容(附《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模版》供参照)。以前只制订了应急预案而未编制操作手册的,这次要一并编制。
二、编制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修订编制工作。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市应急办,详见附件3回执),按时限要求、按计划完成编制工作。
(二) 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牵头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从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紧紧围绕“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的编制原则,做好事件分类分级、明确各单位职责、细化应急响应流程等。
(三)新编制或重新修订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要求,同时编制该预案的《操作手册》,与专项应急预案一并报批。预案及操作手册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和完善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要参照市的做法,修订本辖区总体应急预案,并上报市应急办备案,同时,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开展镇(街)、园(区)专项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市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部门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预案、重大活动预案等编制工作。
(五)各专项预案牵头编制单位新编制或重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以请示文形式报市政府,经市应急办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发文实施 (本通知的电子版可在OA系统上下载)。
附件: 1、2013年全市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修订编制计划
2、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模板
3、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编制联系人回执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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