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为巩固2012年“应急演练季”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穗府办函〔2013〕35号)文件精神,在今年7-9月份继续开展“应急演练季”活动,形式为“双盲”突袭应急演练,开展以专项应急指挥处置机构(是指市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为主体的专项应急演练,重点考核部门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为确保我市各专项应急指挥处置机构演练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市成立 “应急演练季”活动领导小组,由刘岗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和指导2013年各专项应急指挥处置机构应急演练活动各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季”活动工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要将演练处置队伍的领队、参演人数、应急装备分别报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市应急办,在“双盲”应急演练开始后,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将直接通知领队,由领队通知各自单位的处置队伍集结到演练现场。
二、突出重点,强化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风险隐患排查与专项治理、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工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特别是燃气、水务三防、危化品、地质灾害等事关民生科目的更加要加强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新编预案半年内开展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1次的规定,近两年来还没有开展演练的专项应急预案,必须纳入今年演练计划;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市建设、高危行业、民生类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应在活动举办前至少综合性演练1次;镇(街)、居(村)委等基层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演练保障和演练评估分析工作,确保责任到人,防范措施安全,确保演练工作顺利开展,成效明显。
三、立足预案,积极准备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高度重视,在5-6月份要梳理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完善机制,明确有关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落实各项任务和应急装备,组建处置队伍,明确领队、参演人员(应急分队)。要自行组织演练,随机确定演练科目、演练时间、演练地点。掌握演练步骤、流程和演练内容,明确突发事件处置原则、方法及程序,确保演练高效有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演练过程中要快速反应,发挥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在事件核查、信息报告、信息内容、应急响应、应急联动、现场指挥、应急装备、处置效率、灾害防护、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演练到位。
市应急办将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组织开展我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双盲”应急演练。各部门、各镇街要密切配合,部门演练队伍要求5人以上,属地镇街演练队伍要求10人以上。
各单位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演练分析评估制度,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演练成效,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破解难点问题,真正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应急能力的目的。
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自行组织的演练工作计划和演练领队名单传真至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7948833,传真号码:87948038。“应急演练季”活动结束后,有关活动音像资料、书面总结等资料于10月10日前报市应急办。
附件:1、2013年从化市“应急演练季”活动工作方案
2、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回执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联系人:朱锦华,联系电话:87948833)
附件1
2013年从化市“应急演练季”活动工作方案
一、演练时间、地点
2013年7-9月中旬,随机确定演练时间、地点。
二、演练科目
较大级别以上各类突发事件。
三、领导机构
成立2013年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和指导2013年各专项应急指挥处置机构“双盲”应急演练活动。
组 长:刘 岗 副市长
副组长:陈丹昭 市府办副主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维稳办、应急办、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安监局、国土房管局、三防办、交通局、环保局、人社局、城乡建设局、林业局、教育局、经贸局、畜牧兽医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城管局、城管执法局、科信局(地震局)、工商从化分局、质监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各镇街、园区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四、评分构成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即事件核查、信息报告、信息内容、应急响应、应急联动、现场指挥、应急装备、处置效率、灾害防护、信息发布等十项指标,合计100分。
五、演练程序
广州市应急办随机确定演练时间、演练地点、演练科目后,其组织的评委、观摩人员等出发到现场。
(一)广州市应急办宣布演练开始。
(二)群众报警或工作人员将模拟突发事件通知广州市专项应急指挥处置机构后开始计时。
(三)广州市专项应急指挥处置机构接到通知后,派出广州市或我市处置队伍到场处置。到场后,我市领队要报告队伍名称、人数、应急准备及其功能情况。事件处置完成后,处置队伍集合,并统一报告处置工作情况。
(四)点评计分。1、评委现场评分,最后得分为加权平均分;2、评委点评;3、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并现场亮分;4、宣布演练结束。
六、总结表扬
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结束后,广州市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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