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通知公告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从化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情况报告的通知(从府办函〔2013〕925号)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从化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情况报告的通知(从府办函〔2013〕925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11-05 08: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突发事件的年度评估分析工作,根据广州市和我市的有关要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对 2013年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总体情况及其所包含的分类别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主要包括对 2013年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评估。

  对照从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重点围绕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森林防火、防御台风和强对流灾害性天气、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交通和火灾事故、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甲型 H1N1 流感等传染病以及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工作,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趋势分析及工作建议。

  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4 大类及其所包含的分类别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将采取的主要对策和工作重点,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

  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4 大类,对影响面大和处置突发事件有借鉴意义的事件,各选择 1 - 2 个案例,从应急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提高工作效率。

  二、评估分析的组织工作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4 大类突发事件组成 4个评估分析组。各组组成部门编写所负责类别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由各组牵头部门负责汇总该组协助部门的评估报告和分析材料,并形成该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各镇街、园区提供本地区典型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有关分析材料。

  评估分析组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交通局、水务局(三防办)、农业局、林业局、科信局(地震局)、气象局协助。

  (二)事故灾难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旅游局、从化质监局、从化供电局协助。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工商从化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化质监局、从化检验检疫局协助。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局(物价局、金融办)、信访局、民族宗教局、经贸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房管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林业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局、侨外办、台办、工商从化分局协助。

  三、评估分析的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年度评估分析,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 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工作。各协助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尽快将相关材料上交牵头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评估分析工作。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表格附后)、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并配以典型实例。

  (三)请各协助单位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情况报告于2013年12月10日前上报给相应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汇总整理后于2013年12月18日前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情况报告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应急办。

  附件:1、2013年度从化市突发事件基本情况表

  2、评估分析工作联系表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

 从府办函〔2013〕925号附件.doc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