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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从化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从府〔2008〕87号)

关于印发从化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从府〔2008〕87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03-30 08:3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副局以上单位:
    《从化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应急办反映。

 

 

〇〇八年十月十八

 

从化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一五”规划

 

一、序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省和广州市的部署,按照体制先行、突出机制、重点考虑规划项目的思路,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到2010年,基本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从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从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我国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类。本规划针对以上4类突发事件,围绕应急值守与指挥、应急预案、技术支撑、物资保障、应急队伍、监测预警、恢复重建及培训与宣教等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因素,统一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建设项目。

(三)规划定位。

    编制《从化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的在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广州市有关应急体系建设的部署,全面分析“十一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重点解决薄弱环节,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规划》是我市“十一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编制相关规划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二、应急体系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现有工作基础。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一定成绩,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1、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初步建立了我市的应急管理体制。成立了从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员会),并设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以下简称市应急办),作为市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和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指挥协调职责。市应急委员会下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粮食应急指挥部、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防震抗震领导小组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设有市应急办、市110指挥中心、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三防办、市森林防火办、市防震减灾办等全市或专项专职常设应急机构;各镇(街)、园(区)都成立了应对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也正在逐步建立健全。

2、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各镇街、各部门按照要求,分别建立了以各村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学校校长、医院院长、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骨干力量的基层应急信息报告员队伍,编制了镇街(部门)应急信息报告联络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在镇街、部门的应急工作联络网的基础上编制了全市应急工作联络网,全市政府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网络及政府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初步形成市公安局110指挥系统、气象、人防、三防、国土等部门建立了具有信息监测、视频监控功能的应急指挥系统;政府各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逐步形成。

3、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截至 20086月底,对全市已发布的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地震应急预案、防空袭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汇总。市政府颁布实施《从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有关单位和镇(街)根据工作实际、自身职能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正在抓紧编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使全市的应急预案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据统计,目前我市共制定了17个专项预案,28个部门预案,400多个企业应急预案,6个卫生系统预案,1个教育系统预案。这些预案内容涉及自然灾害、突发群体性事件、地震、森林防火、公共卫生、价格异动、交通、旅游、人民防空、公共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初步形成覆盖全市、镇(街)、社区(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大活动等多层级、多领域的较为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

4、应急队伍规模逐步扩大。初步形成以公安、民兵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消防、治安、医疗救护、危化品处置、动物疫情处置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为专兼职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全市现有公安、消防、森林防火、交通、医疗急救、三防、防化防疫、市政管理、危险化学品等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人员约800人;市建设市政局、农业局、水利局、安监局、疾控中心、畜牧兽医渔业局等单位成立了应急专家库,目前全市已有应急救援专家库8;全市应急信息报告员300多人,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5、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得到加强。公众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是政府有效实施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市应急办通过从化电视台“政务之窗”栏目和《今日从化》开设专栏,宣传应急常识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应急管理”专栏,镇(街)、社区和乡村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小学公共安全应急知识。全市中小学充分利用班会课、升旗仪式等集会,做到逢会必讲公共安全教育知识,让师生紧绷安全弦,并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中小学公共安全应急知识》和《学校安全教育知识》,基本做到了公共安全应急知识进校、进书本、进课堂。

各镇街、有关部门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继续抓好以消防为重点的应急预案演练的同时,开展了反犯罪、疫情处置、化学品泄漏处置等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增强了应急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处置能力,检验了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

(二)薄弱环节。

 1、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有待完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进慢,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单位场外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应急预案内容还需进一步补充、细化,增强可操作性,修订工作任务艰巨;预案演练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机制。

2、应急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市、镇街两级应急管理机构及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需进一步磨合;应急管理机构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镇街应急管理机构人员分工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水平有待提高。

3、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基础薄弱。缺少一套完整切合本市实际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执行力有待强化;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以及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过程中,还需进一步理顺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的关系。

4、技术支撑体系薄弱。应急专家队伍正在组建,如何发挥专家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动植物疫病等领域信息化程度较低,动植物疫情监测设备和手段较为落后;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和部分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平台尚未建立;专业部门的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预测预警能力薄弱;全市应急移动指挥未有建立,通信保障能力亟待加强;应急救援设备以及生物、化学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等特种高端技术装备不足。

5、应急处置水平有待提高,抢险救援队伍亟待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及基层的应急处置水平有待提高,应急响应规程需进一步完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人员配备不足,技术装备和现场处置能力等亟待改善和提高;企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需加强指导和统筹;应急管理专业队伍人员新,欠缺理论基础指导。

6、宣教动员工作有待加强。对市民公共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够;应急知识教育尚未全部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公众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仍显不足,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动员机制有待完善,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的力度不够。

7、应急基础设施不完善。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不足,避难场所设置缺少统一规划,标志不明显,应急指引不明确。

    (三)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迅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全面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贯彻落实从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乡正常运行与构建和谐社会,以及2010年亚运会从化赛区的安全、顺利举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的上升时期,作为广州市后花园的特殊地理位置,一些重特大突发事件隐患依然存在,不同类型的自然和人为致灾因素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致损失不可低估。

自然灾害方面。受气候变化,台风、暴雨、低温霜冻、高温、雷击等灾害对我市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几率增大;有害生物对农林生产的危害时有发生。

事故灾难方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使用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较多,安全管理工作亟需加强;还存在着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的隐患;城市生命线工程日趋复杂,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越来越大;交通运输迅猛发展,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较高,同时,应对发生过境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力量不足。

    公共卫生事件方面。人口流动和物资转运日益频繁,原发性、输入性传染病发生和转播的可能性增高、不确定性增大。SARS、人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原因复杂,感染途径不明确且病毒存在变异的不确定性,疫情防控难度较大。突发动植物疫情在未来一段时期仍存在复发、多发的可能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成因复杂,时有发生。

社会安全事件方面。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由于历史原因所诱发的矛盾未能完全解决,个体利用社会矛盾、摩擦取得利益的欲望膨胀,增加了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非法群体上访问题仍较突出;能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处置不当,极易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四)我市需重点防范的突发事件。

1、重大气象灾害。主要指因气象变化所引起的次生危害形成的重大灾害,包括台风、暴雨、强雷电、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强低温霜冻、高温、森林火灾、严重干旱、洪灾等灾害。

2、传染病疫情。主要指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禽流感、鼠疫、炭疽、霍乱、流行性感冒、流脑等传染病疫情。

    3、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疫情和动物疫病。包括口蹄疫、疯牛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和林木害虫、红火蚁、有害植物入侵等动植物疫病(疫情)。

    4、生命线工程事故。主要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交通等生命线工程事故,包括道路突发事故、桥梁突发事故、城市供排水突发事件、重大电力突发事件、燃气事故、地下管线事故等。

5、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指因拆迁、农村征地补偿、企业拖欠工资、经济纠纷、山林纠纷和村委换届选举、医疗纠纷、非正常死亡事件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6、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指因工程建设导致的建筑安全事故,包括地下空间事故、建筑施工突发事故、人防工程事故。

    7、工业事故。主要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过境危险品运输车辆、医用危险废弃物、潜在的放射性污染源等易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

    8、火灾事故。主要指大型生产企业、商业设施、森林和出租屋的火灾事故。

    9、信息安全事件。主要指由信息安全事故与高技术犯罪导致的银行网上交易受阻、计算机病毒暴发、重要信息系统瘫痪、重要数据资料损坏,以及失密、窃密等信息安全事件。

10、恐怖袭击和重大刑事案件。作为广州市的后花园和主要饮用水源点,同时也是2010年亚运会的赛区之一,人口流动增大和举行各类重大活动机会增多,发生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加大。危害严重的刑事案件依然有可能发生。

11、地震灾害。我市所在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属于国家划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当前华南地区地震平静时间已超过历史周期,进入新一轮地震活跃阶段,形势不容乐观,防震减灾的任务艰巨。

三、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基础工作和实现信息、组织和资源的有机整合为重点,努力构建预防为主,预防、处置、救援、善后等相衔接的高效、务实的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广州市后花园、构建和谐新从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和《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部署,科学制订我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逐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和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加强应急常态管理工作,实现从注重事件处置向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的转变。

    3、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从部门为主的单灾种管理体制向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应急管理体制转变。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各级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投入的良性互动机制。把社会、群众的主动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综合应对机制。

(三)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富裕、文明、和谐、优美现代化生态城市和广州市北部城市副中心的定位,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制、预案体系、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应急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和通信保障系统、恢复重建能力、技术支撑系统、宣传教育与培训体系、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到2010年,基本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四)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受灾群众24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以上,台风、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5%-10%,台风24时路径预报平均误差小于120公里;大江大河干流洪水预报提前24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90%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按最低达6级设防抗地震能力;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重大病虫害对农作物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新传入植物疫情及时监测率提高到9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事故灾难类: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等,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事故总量逐步下降。到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GDP)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工矿商贸(含建筑)企业10万人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0%;全力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各类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显著提高。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好转,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总量逐步下降。

    公共卫生事件类: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级以上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镇(街)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12小时内到位率提高到100%;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社会安全事件类:大力推进城市社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网络及快速反应系统,构建适应现代化城乡特点的群防群治网络。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平稳下降。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

    1、完善市级应急管理机构,不断增强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统一领导。

    2、整合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落实行业管理部门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实现有序、快速、高效的联动响应。

3、加强镇(街)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镇(街)、社区(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网络向社区和农村延伸。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确其应急管理责任,增强属地管理意识。

2008 6月底前,市有关单位、镇(街)设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具体由市应急办会同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应急预案体系。

    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预案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战性。

    1、根据《从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抓紧编制、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单位和所有镇(街)、社区(村)、学校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在2008年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2、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细化突发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环节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以及预警响应中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责任与工作流程,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

    3、强化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跨部门、跨地区的预案,通过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确保2008年底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具体由市应急办会同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监测预警系统。

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提高预测预警水平。

1、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

    l)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全面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对各类风险隐患登记建档,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

2)加强水文水雨监测系统,提高三防预测预警水平。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排水水质和市政防洪排涝等监测工作,提高自动化监测能力,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排水水质和市政防洪排涝等监测信息。完善我市流溪河、潖江流域及中、小型水库水文遥测站点建设;完善三防会商决策支持系统;建立三防数据隐患库。

3)加强对供气、供水管道监测工作,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

4)在城市中心规划和完善避难场所。

5)建设风雨、雷电、灰霾监测预警网络。

6)加强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完善传染病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开展主要食品和饮用水源的监测;建立急性职业中毒监测数据库;加强动植物疫情监测,建立和完善动植物疫情报告、预警和预防机制,强化产地防疫检疫,严防重大动植物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建立健全动植物病虫害预防与控制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建设。

7)建设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工程。完善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机制,运用GPS(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仓储、运输过程实施监管。

    8)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掌握预警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台账和报告制度,增强信息预警能力,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9)建设地质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建立市级、镇级和村(居)或企事业单位三级监测网络;对一些危害严重、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重大污染源、辐射源建立专业监测网络,实现自动监测和监测数据适时传输。

2、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1)依托各级各部门政务网络,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建立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

2)完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综合系统,实现对台风、暴雨、高温、灰霾、雷电、洪涝、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农业重大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全面提高公众预警信息接收能力。

3)构建水、燃气、环境事件、生态和危险化学品等各类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害信息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

4)整合各类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资源,健全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建立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

5)建立覆盖各镇街、大型粮食批发市场和重点企业的全市粮食应急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储备粮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完善相关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政府粮食应急宏观调控和适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6)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立传染病监测数据和疫情数据等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传染病的实时监控、预测和预警。

7)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的自动监测网络,尤其是饮用水源安全预警自动监测网络。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特征因子,适当增加空气、水质以及有毒物质自动监测项目,增强环境安全自动监测的预警能力。

8)建立与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大众媒体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重点强化高风险区域的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

3、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

1)建立完善对国民经济或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督促重点水利工程、高快速公路主干线、桥梁、重要通信枢纽等关键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的企业建立完善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报告,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

2)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分级管理,实施保护措施并开展效果评价,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具体由市应急办、发改局、环保局、公安局、经贸局、信息办、建设市政局、地震办、气象局、交通局、公路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司法局、国土房管局、水利局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与指挥系统。

    整合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与指挥协调体系。

1、推进市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建设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按照《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2008年底前,初步建成市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市综合应急指挥系统数据中心。2009年底实现与广州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和本市应急委成员单位综合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满足值守应急、信息汇总、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

2、完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拓展现有专业信息系统和指挥系统功能,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传输与共享,与各专项指挥机构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1)完善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增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发布、共享能力。

2)以GIS(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综合灾情信息管理决策指挥系统。

3)完善三防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利用全市统一建设的视频会议系统构建视频会商系统,为三防指挥决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4)进一步健全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动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

5)在上级指导下加快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6)建设环境监控指挥系统。提高环境监控技术能力和水平,对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进行全天候监控,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管。

7)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等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对机制。

1)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遵循及时主动、加强引导、归口管理、严肃纪律的原则。若发生有全局性影响的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第一时间向从化市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具体情况,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失实或负面报道。

2)突发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公众猜测和不实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新闻发布工作,由事发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时向市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真实材料,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后,由市突发新闻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如何进行信息发布。

3)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事发责任单位要专门抽调一定人员组成临时新闻应对队伍,听从市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

具体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发改局、公安局、建设市政局、信息办、水利局(三防办)、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1、整合市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整合现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充实人员,更新和改善技术装备,组建市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到2010年,形成以公安、武警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抗震救灾、城市消防、医疗救护、安全生产抢险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

2、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

1)加强三防抢险救灾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和能力。

2)依托大型企业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

3)建立和充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监测机动队伍,提高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监测评估能力和后续跟踪监测能力。

4)强化公安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公安专业力量配置,推进公安应急联动能力建设。

5)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6)健全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重点提高禽流感、外来危险性生物入侵和农业重大病虫等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7)加强市消防力量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有计划地增配装备,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

3、积极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依托共青团、基层社区以及社会力量,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10年达到每万人中有100名应急志愿者。逐步建立健全应急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社会化。

4、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

1)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人才和专业队伍的培养;推进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专业及兼职救援人员和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将应急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在当地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发挥其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关键作用

    5、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进一步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具体由市应急办、水利局、建设市政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团市委、交通局、人事局、畜牧兽医渔业局、科技局、气象局、地震办,从化供电局,从化电信局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

l)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街)政府(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和灾害种类,制定救灾物资生产、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并对各类应急物资实现综合动态管理。

    2)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级管理、战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新机制。到2010年,形成以市应急物资保障机构为枢纽,以部门应急物资管理机构和镇(街)应急物资保障机构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3)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能力。

    4)建设重要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加工能力储备,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储运设施,完善配送体系;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

    5)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

    2、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

    1)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以民政部门为主,建立救灾物资储备覆盖供应体系,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坚持“统一管理、分级代储、保障供给”原则,搞好物资储备网络建设。经贸部门、粮食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配合做好灾区粮油和肉类供应等。医药储备部门配合做好灾区所需药品供应。

2)加强三防物资储备。以三防部门为主,整合实物储备信息资源,调整品种和数量,重点建立健全市属防汛物资仓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物资储备、调拨、运输及配送体系,确保物资发挥最大效应。

3)加强森林防火灭火物资储备能力建设。以林业部门为主,加快森林防火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

    4)加强环境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以环保部门为主,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突发环境事件物资保障系统。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保障。以安全监管部门为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应急救援与现场调查装备水平。

    6)加强农业渔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保障。以农业部门为主,针对农业有害生物,加强应急防控用农药、植保机械等物资的储备。以林业部门为主,针对林业有害生物,加强药剂药械的储备。以畜牧兽医渔业部门为主,针对畜牧、水生生物病虫害,加强防治药物的储备。

    7)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以卫生部门为主,针对影响人体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储备现场应急处置装备、药械为主的基本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点。以畜牧兽医部门为主,针对重大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病防疫用疫苗、消毒药、人员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采购、供应和应急储备工作。以林业部门为主,针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8)加强社会治安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以公安部门为主,改善公安机关应急装备。

    9)加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全面落实1.177万吨储备粮任务,优化市粮食储备的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成品粮储备比例;构建粮食经营企业保持必要库存的粮食储备机制;健全覆盖全市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网络;足额落实450万元粮食风险储备金规模,保证粮食应急调控所需的资金需求和物资供应。

    具体由各镇(街)和市发改局、粮食局、财政局、经贸局、民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农业局、公安局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紧急运输和通信保障系统建设。

    建立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通道,调动社会各方面运输能力,形成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1、建立紧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

    1)建立和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

    2)充分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保障重点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通达能力。

    2、提高公路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1)建立紧急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现有公路运输系统的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2)加强重要公路交通枢纽的监控、清障及修复能力建设,补充完善工程抢修装备。

    3)推进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建设,提高重点林区道路网密度。

    3、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1)建立跨部门、多手段,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重点加强移动式、智能化的紧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配备。现场与市政府应急平台之间的通信,逐步向以移动式卫星通信转播车为枢纽,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输方向发展。

    2)完善各部门专用应急通信系统。利用国家公用应急通信网络以及公众通信网络资源,进一步充实完善公安、气象、三防、安全生产等部门现有应急通信系统,保障与应急机构联络畅通。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按标准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无线通信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具体由市发改局、交通局、公路局、林业局、公安局、建设市政局、气象局、安监局、水利局、信息办、从化电信局、中国移动从化分公司、中国联通从化分公司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强恢复重建能力。

    加强受灾群众安置和现场恢复能力建设,保障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快恢复。建立恢复重建标准和科学的灾情评估系统,制定恢复重建规划,为后续恢复重建打好基础。

    1、加强事发现场恢复能力建设。

    1)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和通讯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险能力建设。

    2)加强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建立符合城市规模要求的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相应的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

    3)建立现场灾情信息通报机制,各镇(街)要建立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场所,并在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场所配置必要的公众信息传播设备。提供心理危机干预,稳定受灾群众情绪。重点建设若干社会捐助中心,各镇(街)要配备1个社会捐助点。

    2、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灾情评估机制,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等,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2)加强对灾情评估和重建规划能力建设,开展地震、洪涝、干旱、台风、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突发环境事件等调查评估和灾后重建规划工作。

    3)开展对中小学、民房住宅受灾损失普查,在科学评估显示和潜在损失(损害)的基础上,制定恢复重建规划,避让危险区段。

    3、加大紧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力度。

    1)按照相关标准,根据我市地理特点和人员空间分布的现状,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布点研究,编制全市紧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的应急救援物资。向市民广泛宣传紧急避难场所的分布地点、标识、避难线路等相关知识,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2)开展台风、地震、地质灾害等多灾、易灾的农村地区,以及防洪保护区、蓄洪区等区域的防灾紧急避险场所的勘测规划和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推进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由各镇(街)和市建设市政局、地震办、卫生局、林业局、安监局、国土房管局、水利局、民政局、交通局、教育局、规划局、环保局、气象局,从化电信局,从化供电局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积极推进技术支撑系统建设。

1、推进市突发事件应急平台建设。

    2、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支撑工程。在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重点开展重大伤亡事故智能诊断、事故隐患辨识评价技术研究等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加强市卫生应急实验室建设。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逐步提高病原微生物、化学、物理、放射危害因素检测能力,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实验室技术支持。

    4、开展道路桥梁安全监测、评价及病害诊断与处置技术研究;开展城市地下管网安全保障技术研究。

    5、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测和应急防控关键技术的研究,建立完善动植物疫情监测标准体系,提升农业安全保障能力。

    6、加强市信息办设备设施建设,为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能力评估、应急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具体由市发改局、安监局、卫生局、建设市政局、交通局、公路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林业局、信息办、地震办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健全宣教培训和演练体系。

    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重点加强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森林防火、危化品救援、地震救援等培训演练基础设施,规范培训和演练内容,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体系。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全市所有应急管理人员全部轮训一遍,专业救援人员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两次。

    2、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大力倡导公共安全文化。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建设一批应急综合管理示范单位,建成4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示范项目,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至2009年,向公众免费发放《公众应急手册》。

    3、在重点地区、镇(街)、社区(村),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使市民能够基本掌握防灾自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基层第一线工作人员现场应急应对能力。

    4、建立媒体与应急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到2010年,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平均达到90%。

5、建立出境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制度,通过旅行社在出境旅游团队开展适当方式的应急知识教育。

具体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公安局、卫生局、林业局、安监局、教育局、旅游局、人事局、气象局、外事办、地震办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应急管理规律。

    1、建设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1)各有关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结合各领域专项规划的实施,开展预防和应对暴雨、台风、山洪、地质灾害、火灾、动物疫情、危险化学品事故、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示范项目建设。

2)继续拓展地震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建设。选择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基础设施,开展地震安全家居示范工程,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基地示范项目。

3)推动市公安局“110社会联动应急管理工作,探索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规律。

4)实施“五个一”工程。建设一所学校、一个企业、一个村委、一个社区、一个镇(街)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2、推动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

    1)开展城镇、农村应急管理综合性示范项目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中心镇建设,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工程,并逐步推广到广大农村地区。

2)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建设。

3)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管理示范镇(街)、社区建设,探索在基层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基本模式。

4)创建安全社区工程。各镇(街)先期建设1-2个安全示范社区,逐步在全市推广,“十一五”期末,全市所有社区全部建成安全社区。

    具体由各镇(街)和市应急办、水利局、国土房管局、农业局、安监局、地震办、公安局、卫生局、信息办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做好2010年亚运会安全保障工作。

    2010年亚运会马术项目比赛将在我市举行,针对2010年亚运会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抓好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救援物资设备保障、应急演练等工作。

    市应急指挥中心要加强与亚运安全保障部门的配合与衔接,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对联动机制,确保亚运会的顺利、安全举行。

    具体由市府办、应急办、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局、畜牧兽医渔业局、信息办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经费保障。

    1)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

    2)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3)加大财政对应急管理投入的力度。各部门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实际需要,在相关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中增设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年增加。

4)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及时拨付应急和救助经费。遇到紧急情况时,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资金审批及划拨程序,保障应急和救助资金及时到位。

5)市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绩效评估。

具体由市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应急办等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重点建设项目

    “十一五”期间,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从我市实际出发,针对涉及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全局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重点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平台与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保障、应急管理示范等工程。项目筹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跟踪落实制度。

(一)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市综合应急平台,建立突发事件的综合预警系统,具备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重点建设从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从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从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完善从化传染病防控监测网络、从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从化市森林生态系统、从化土壤和环境监测网络,从化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从化地震监测预警系统。

(二)应急平台与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市综合应急平台,“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环境监控测评中心,完善110指挥中心、“三防”指挥中心建设、气象信息预警平台, 800M数字集群共网系统,配合广州市建设统一的视频会议系统。

(三)市级专业应急抢险救援与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分期建设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建设消防、安全生产、卫生、三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充实现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力量,改善装备、提高能力,构建覆盖全市医疗救护、市政设施、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污染紧急防控、通信保障、森林防火、建筑工程、交通安全等领域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四)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设置归属市卫生局直接管理的“120”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本辖区的医疗急救和急救网络管理。

(五)应急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采取政府统一采购,专业部门负责维护的方式,购置专用应急设备,包括应急救援中使用的交通工具,生物、化学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消除等特种设备,以及备用通信网络设施等。建设本市动物防疫需要的疫苗贮藏冷冻储备库,确保疫苗贮藏质量,完善实验室设施、设备建设,更新专业队伍的技术装备。建设从化市救灾物资供应网络和救灾储备仓库,从化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和储备加工中心等粮食应急保障设施,以及其他救灾物资储备基地。

(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中心城区规范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用于临时安置受灾群众。

(七)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推进“五个一”工程、安全社区创建工程、市公安局110联动应急管理项目、完善地震、卫生、动物疫病、市政管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等综合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工程。

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市直部门、企业等共同承担。要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跟踪落实制度。项目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财政已安排的资金,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建设,并按程序报批。

具体由市应急办、发改局、气象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建设市政局、地震办、卫生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安监局、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局、信息办等单位负责。

六、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从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建设,强化其职能。认真做好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实施规划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保障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人才培养。加强应急管理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保险、社会捐助等方面投入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探索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方法。

    (四)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做好我市突发事件应对方面规章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修订有关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促进部门依法处理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

    (五)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规划监督评估、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对于《规划》范围内涉及的各项指标任务,建立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市应急办及时跟踪,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对策建议,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六)加强协调配合和规划衔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做好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间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工作,加强规划的审批管理。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中充分考虑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七)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周边区(县)之间的应急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组织相互交流和学习培训,学习、借鉴国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促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具体由市应急办、财政局、安监局、科技局、人事局、民政局、法制办、建设市政局、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等单位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市应急办、发改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和有关规划衔接等重要事项。每年要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一次项目督查;2009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有关业务培训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与分工,逐项落实建设任务,到2010年底前,全面实现《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三)重点建设项目要按照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做好项目实施推进计划,20089月份前报市应急办;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市发改局要按程序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市财政局要尽快研究解决建成项目运行经费的保障问题,切实保障好各重点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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