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副局以上单位:
春节将至,全市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是各类突发事件的易发期。为做好春节期间值守应急工作,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
各镇(街、园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把春节期间值守应急作为节日期间的中心工作,提前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防范和应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园区)全面负责辖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各职能部门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二、 进一步强化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
各镇(街、园区)、各单位值守应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实值班力量,安排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值守应急工作,不得临时雇请人员值班,不得以传达室、总机室代替值班室。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不得擅离岗位,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各镇(街、园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的移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如遇外出等原因通讯联络受限时,要及时将去向和有效联系方式告知本单位值班室或市政府总值班室;如移动电话、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有变更,必须及时告知市政府总值班室变更登记,确保遇紧急、突发事项时能够及时有效联络。
三、 全力做好风险防范与应急准备
要关口前移,突出预防,切实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准备。针对春节期间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商场、医院、饭店、宾馆、酒吧、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和商贸服务场所,以及迎春花市、春运站场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检查和安全监管,排查和治理风险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立即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或制定相关预案,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集会、庆典活动的安全管理,按照“谁主办、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密监控,确保防范和应急措施到位。
春节期间,全市应急力量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以提高快速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充分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物资、装备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跨地区、跨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主动互通信息,做好协调联动。
四、 突出抓好信息报告工作
各镇(街、园区)、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办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将信息报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人,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充分发挥基层应急信息报告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信息报告渠道。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春节期间,实行城市运行信息“每日报告”制度,各镇(街、园区)和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卫生局、旅游局、经贸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从
五、 进一步加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宣教
要充分利用好春节这一特殊时机,切实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强化社会公众春节期间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六、严肃应急管理工作纪律
各镇(街、园区)、各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办各项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应急管理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如遇突发事件,各单位要按照预案和职责要求,迅速行动,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春节值班每日一报表
附件
2011年春节值班每日一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 月 日 | 值班领导 | |
当 班 情 况 记 录 | 星期 | 值班干部 | |
| | |
注:1.
2.在每天下午2点前把当天情况记录传真至市政府总值班室(或电话报告)。
3.市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87948833、传真号码:8794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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