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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油罐车重油泄露事件案例分析

2014“4.25”油罐车重油泄露事件案例分析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4-28 07:13

  2014年4月25日晚20时许,一辆装载35吨重油的油罐车在广澳高速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南沙区黄阁出口附近因爆胎与护栏发生碰撞,导致油罐车阀门断裂,泄漏重油约4吨。由于高速公路雨水排水管、排水渠设计不合理,未考虑路面危化品泄露收集功能,泄漏的部分重油经高速路雨水管一侧的排水渠和少量经雨水管的接驳位泄漏到石排村村路的路面。

  接报后,市应急办立即协调市公安、安监、交通、消防、环保等部门组织力量前往现场,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进行处置。一是使用木糠对事发路面的残油进行覆盖吸附,防止残油继续沿高速路雨水管泄漏蔓延。二是联系有专业资质的处置单位对渠内重油进行拦截回收和转运。三是及时堵截污染源,避免污染物扩散并对油污进行清理处置。至4月27日18时,此次油罐车重油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高速路排水渠的含油废水和废渣全部清理,监测结果显示事故点附近河涌水质未受影响,河涌水质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此次事故的处理,有以下几点工作经验值得总结:

  1.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确保响应及时迅速。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是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前提。此次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置,正是得益于严格落实执行应急值班制度的结果。

  2.部门联动是事件处置的关键。属地原则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原则,本次事故事发在夜间,重油较粘无法抽取作业,只能依靠人工分段堵截清理,给处置工作带来较多困难,但属地南沙区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迅速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连夜进行应急处置作业,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并积极协调区、镇和村委各级单位参与到应急处置中,确保了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防止了污染扩散。此外事件处置过程中,公安、环保、消防、路政等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公安交警对事故车辆的驾驶员进行现场取证,并暂扣其车辆;消防、路政部门负责对事故路面进行清理疏通;环保部门负责调查污染影响范围及后果,调配力量开展污染处置。各部门成功构建起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是避免类似事件的长久之策。首先应从源头加强管理,这就需要企业在危化品的装载、包装、运输线路方面进行严格的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资质和运输人员资格的查验工作,做到车辆、人员证照不相符不发货,装载重量不超过车辆的核定载重量。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控,杜绝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交通部门要严格实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制度。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车辆超载行为的监管,对严重超载的车辆,必须卸货。

  4.要加强技术投入,以科学思维解决设计的缺陷。一是考虑在高速公路高架桥合理区间内,增加收集池,不仅可避免危险物质沿排水管肆意流出,也可起到收集缓冲的作用,降低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二是大型槽罐车阀门设计有缺陷,阀门成了事故车的“命门”,阀门的脆弱也使得危险物质流入外环境的概率大增,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大型槽罐车阀门的生产和制造技术进行改造升级,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发生。三是对事故高发路段进行技术改造,避免事故高发态势,还可采取大货车绕行、设置减速带、交通管制等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多发态势,确保环境风险隐患短期内得到有效治理。

  5.要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和修复费用的追讨索赔机制。应加快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与评估机制。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推动建立环境污染代治理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进环境修复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

  6.要加强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改善专业应急处置单位地域分布。环境污染事故中经常会出现应急处置物资调配难,现有储备不足的情况。此外,有资质的专业应急处置单位布局并没有合理的规划,延误了污染事故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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