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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05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15 10:51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陈相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和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保护投入力度的建议》(第4054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区会办意见如下:

  一、落实保护资金,提升保护水平。2022年我区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结合对口资金,从化区良口镇政府通过申请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从住建报﹝2021﹞54号)100万元,用于修缮区登记保护“良新中山纪念亭”。为进一步解决我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不足问题,我区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市级文物专项资金申请力度,通过市级资金扶持,按轻重缓急原则对区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保护。2022年,我区获得市级资金支持共554.68万元,扶持文物项目共10个。

  二、探索管理模式,注重活化利用。我区注重挖掘本土文化特色,创新发展思路,力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对现有文物文化资源进行盘活利用。一是太平镇钱岗村的广裕祠,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配合钱岗古驿道小镇建设,丰富区域旅游景点,我区对广裕祠进行了整体维护保养及规范用电整改,使建筑以完好的状态迎接游客的参观。二是温泉镇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从化县第一个党支部成立会议旧址”打造特色展馆,目前在筹备布展中。三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文化,打造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及革命烈士公园,目前吕田镇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从化从北第一个党支部办公旧址已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太平镇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邓村村邓澄心革命烈士墓、刘邦彦革命烈士墓周边已打造成为革命烈士公园。

  (三)加强协同管理,守护文物红线。为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高效开展,通过加强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梳理、排摸,理清底数。制发《从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度规定》《广州市从化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指引》《从化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文物修缮的一般程序》《从化区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图》和《从化区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等相关规定及指引,严格执行文物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凡涉及文物保护事项,在项目批准前征询文物管理行政部门意见。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目前的实际情况,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名单以供参考,做好文物单位修缮工作指引。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文物保护监督员队伍建设,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边检查边宣传文物方面的法规,与文物保护单位所有人和各村(居)委加强沟通和联系,广泛宣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意识;派发《致从化区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加强对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悬挂文物保护宣传横幅,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把依法保护文物变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积极主动指导文物日常修缮、保养工作的开展,鼓励文物单位所有人积极筹资修缮、保养。

  (五)做好职称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从化区公务员队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情况》,将招录文博类专业人士纳入我区清单内容,拟在下一步公务员和事业编招聘中,指导有关单位加大引进文博类专业技术人员力度,不断加强我区文博类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同时我区人社部门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职称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评审与文博专业相关的专业职称,为我区文博工作提供人才支撑,进一步提高文博工作水平。

  会办意见内容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联系人:莫家庆;联系电话:020—8792134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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