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style="FONT-SIZE: 10.5pt"><strong>从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20036号的答复</strong></font>
从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州市
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620036号的答复
(摘要)
我区已明确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8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涉及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原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其中部分人员为原劳动局招聘,部分人员属于组织人事部门直接任命职务,部分人员为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调入手续等。
对此,我区一直高度重视,区人社部门持续跟踪,本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的原则,不定期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召集就业中心相关人员代表会议商议修改,拟定了《广州市从化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员使用编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但由于从化撤市设区等因素的影响,人事相关工作暂时冻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仍未解封。目前我区相关部门正加紧共同研究出台针对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更加完善的实施方案。待我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分类改革工作。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程序手续办理入编手续后,区财政部门将根据入编通知和经费审核相关手续发放人员工资,同时按标准安排单位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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