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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30003号的答复

<font style="FONT-SIZE: 10.5pt"><strong>从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30003号的答复</strong></font>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6-30 09:29

从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州

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201630003号的答复

(摘要)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惠民66条)第一条“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的要求,市、区两级水利部门开展了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10年底已完成全市110万亩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任务。市财政重点倾斜对从化区水利工程建设投入,2012-2014年共安排8,828.47万元,由区农业部门用于开展农田标准化改造任务,覆盖面积达35,402亩,有效提升了我市北部山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2010年,我区对安山村650亩相对连片的农田完成了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工作,2006年和2013年,区农业部门积极争取市农业部门中低产田标准化建设资金230万元和绿色水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资金250万元,安排到安山村(主要扶持农田的排灌圳、机耕便桥、机耕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总覆盖农田面积约1920亩,大大改善了该村的耕作条件。

  我区已将安山村纳入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待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验收后,若安山村还有需要进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向属地镇政府提出需求,由镇政府整合周边有迫切需要改善耕作条件的农田,一并向区农业部门逐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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