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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20 10:18
文件已失效
失效时间:2021.03.30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文件:一图读懂从府办〔2020〕15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深化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深化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切实增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成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打造具有从化特色的垃圾分类过程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广州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推动各行业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具有从化特色的垃圾分类格局,为广州打造全国垃圾分类样板城市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完成从化区2020年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杆区工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管理运行体系,实现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8%以上,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5%以上,减量比例达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2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建设简便高效的分类投放体系

  1.巩固楼层撤桶,优化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由镇街班子成员带队,继续采取“12步工作法”,对辖区内居民小区(社区)的分类实施情况、宣传告知、分类实效、长效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所有住宅小区(社区)全面落实楼道撤桶、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以上工作需在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2.实施“资源回收日”活动。将每个星期六定为“从化资源回收日”,整合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等人员力量,采取“分片承包”模式,到所承包片区的小区(社区)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同时,由区供销社下属的33家再生资源回收站对小型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进行“点对点”服务,力争在2020年底,社区垃圾分类日活动覆盖率达100%,以上工作需在5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3.构建“街道、社区居委、网格”三级站桶督导体系。一是由党员担任街长(网格长),带领由志愿者(楼长)、保洁员(点长)组成的网格小组共同做好站桶督导工作,5月底前完成;二是落实“一名点长、一组分类桶、一份宣传册、一张评分表”的工作标准,完善一套“引导+二次分拣+教育”的站桶督导流程,5月底前完成;三是建立“街道联系社区”制度。由街道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要求社区指定1名专管员负责与街道保持联系,每日填写《党员站桶履职履责工作情况表》上报街道,5月底前完成;四是对在社区站桶服务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要表扬表彰并大胆使用,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中优先进行评优评先;对不服从组织安排、迟到早退、落实不力的党员,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镇〈街、园区〉,配合单位:团区委、区民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4.逐步更新分类标识。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内容,以资源节约、逐步过渡为原则,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更新工作,以上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

  (二)建设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体系

  5.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一是物业小区按照“重提升、降成本、适用为主”的原则,制定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对全区500个分类投放点进行建设升级工作,7月底前完成;二是非物业小区坚持“分类投放点和小型转运车+厨余垃圾桶投放点”的模式,继续对投放点进行全面优化提升,加快完善分类投放点配套设施建设,在所有投放点划设禁停区、接通水源、设置排污管道并增设照明和洗手盆等设施,5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各镇〈街、园区〉,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6.推进环卫收运系统与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等环节精准发力,新建262个便民回收点和8个可回收物中转站,逐步规范收集容器设置,对可回收物回收进行全过程管理,促进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力争建立全区可回收物回收网络体系,以上工作需在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供销社,各镇〈街、园区〉、区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7.打造生活垃圾分类驿站“1+4”模式。以镇(街)为单位建立1个大型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实现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大件垃圾4类垃圾集中分类清运处理。今年,在全区小区(社区)全力打造小型生活垃圾分类驿站(人脸识别便民回收系统),并探索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通过“现金+积分”的奖励方式,居民投放可回收物可实时结算投放收益,投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可获得积分,可用于兑换理发、家政等服务,以此激励居民精准投放。对于暂未设置或不具备设置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的小区,应接入“92回收平台”,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预约收运电话,实行预约回收,以上工作需在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三)建设完善的分类运输体系

  8.提升环卫设备机械化水平。安排566.7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购置一批厨余垃圾收运车、有害垃圾收运车和垃圾分类电动三轮车,加快完善收运线路,提升环卫设施机械化水平,以上工作需在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9.巩固深化厨余垃圾收运体系。由取得厨余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特许经营权的单位(企业)对城区三街厨余垃圾进行专收专运,实现全区机团单位、大型餐饮企业、住宅小区的厨余垃圾应收尽收,逐步推进行政村(城中村)、中小型餐饮企业厨余垃圾收运工作,以上工作需在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0.建设有害垃圾回收体系。一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社区(小区)、行政村等单位设置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7月底前完成;二是依托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等基础设施,由各镇(街、园区)负责分类收运至区临时贮存点,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收集覆盖率达到95%。(牵头单位:各镇〈街、园区〉,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四)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11.加快终端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含厨余垃圾处理厂),推进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日处理量达100吨,以上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2.探索生物质处理技术。督促指导“黑水虻”厨余垃圾处理基地提升处理能力,在重点处理主城区机团单位、小区以及北部三镇餐饮企业的基础上,完成对全区大型商业体、大型餐饮业、住宅小区厨余垃圾处理全覆盖,日处理量达50吨,以上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13.健全可回收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寻求多元化的有效回收模式。通过构建“互联网+物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进“92回收”、“美丽银行”等智能设备和技术,建立集再生资源回收信息交换、网上交易、价格发布、行业统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从化区再生资源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以上工作需在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五)加快打造农村垃圾分类标杆示范区

  14.打造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标杆区工程。按照“示范引领,标杆带动”的原则,全力创建7条市级示范村(区级标杆村)和18条区级示范村,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比例达35%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20%以上,以上工作需在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供销社,各镇〈街、园区〉)

  15.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全覆盖。一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7条市级示范村打造资源回收驿站,驿站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居民装饰装修建筑废弃物临时收集区域,集中分类清运处理,7月底前完成;二是其他行政村因地制宜配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居民装饰装修建筑废弃物临时收集点,进一步营造便民美观的投放环境,7月底前完成;三是购置15000个240L分类桶,全面更换现有360L铁制收集容器和部分残损收集容器,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区〉,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6.优化农村厨余垃圾处理模式。实行“农村就地消化、宴席预约回收、集中生物处理”模式,明确厨余垃圾由村民自行就地就近处理(喂养家禽或自行堆肥),宴席等其他民间活动产生的垃圾可由村民预约环卫所(或具备资质的收运企业)上门收集、集中处理,以上工作需在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园区〉)

  17.推广智能定点回收模式。在7个区级标杆示范村中推行“美丽银行”等智能回收模式,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智能回收”模式,增强交售的便捷性,提高村民自主投放积极性,以上工作需在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街、园区〉)

  (六)全面开展行业垃圾分类专项行动

  18.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一是制定教育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按照广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4月底前完成;二是指导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等各类学校建立旧书回收利用制度,并打造“二手书”交易平台,对旧书进行统一回收处理,5月底前完成;三是监督校园食堂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11月底前完成;四是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中,制定垃圾分类寒暑假作业,鼓励学生参加社区垃圾分类实践活动,11月底前完成;五是通过创建“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活动,全面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各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教活动和社区实践活动,11月底前完成;六是打造农村5个垃圾分类样板学校,城区5个垃圾分类样板学校,实现校园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垃圾分类投放率达到90%,知识普及率达到100%,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9.开展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一是持续推进省市区属和镇(街、园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垃圾分类制度上墙,4月底前完成;二是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食堂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同时,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严禁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行动,12月底前完成;三是打造3个(不少于总数的10%)生活垃圾分类医疗卫生机构样板单位,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0.开展“文明出行、环保旅游”行动。一是在酒店、民宿、会议中心、旅游景点等场所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落实垃圾分类制度上墙,实现“分类投放、专车专运”,4月底前完成;二是监督指导全区星级酒店不得主动提供“六小件”等一次性用品,4月底前完成;三是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行动,实现全区星级酒店、A级景区塑料垃圾袋使用量减少40%,客房垃圾产生量减少30%,内部餐饮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12月底前完成;四是打造2个生活垃圾分类样板旅游服务区,3家生活垃圾分类样板酒店,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各镇〈街、园区〉)

  21.开展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行动。统筹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坚持绿化垃圾单独收运和资源化回收处理,通过利用科研技术手段,对绿色垃圾进行资源再利用,实现源头减量,以上工作需在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林业园林局)

  22.开展绿色低碳包装行动。一是督促、指导商品生产企业制定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措施,推广绿色生产,限制过度包装,鼓励包装物回收再利用,4月底前完成;二是做好产品包装物减量监管工作,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4月底前完成;三是推行净菜上市,落实限塑令,限制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12月底前完成;四是打造2个限制过度包装样板商品生产企业,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3.开展就地脱水和综合利用行动。一是推动全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场所实行厨余垃圾就地脱水、粉碎后进行综合利用,或纳入厨余垃圾收运体系一并处理,6月底前完成;二是各镇(街、园区)完成选点工作,4月底前完成;三是完成创建农贸市场示范点8个、超市果蔬垃圾收集处理示范点2个,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园区〉)

  24.开展餐饮行业厨余垃圾分类收运行动。一是大型商业体、大型餐饮业实现餐饮垃圾全面收运,引导餐饮企业与环卫所(或具备资质的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合同),5月底前完成;二是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实现全区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总量减少15%以上,12月底前完成;三是打造3家垃圾分类收运样板餐饮酒楼和2个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商业综合体,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25.开展快递行业源头减量行动。一是建立健全包装物回收再利用体系,指导快递物流企业大力推行使用电子运单、环保箱(袋)及环保胶带等,实现包装物源头减量达20%以上,5月底前完成;二是打造3个绿色包装样板快递物流企业,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邮政管理局)

  (七)广泛宣传推动习惯养成

  26.党建统领,凝聚分类合力。一是区委组织部负责以党建为引领,巩固完善基层“五位一体”联动机制,组织全区党员回社区参与垃圾分类站桶值守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5月底前完成;二是团区委制定志愿者服务计划,指导每所高校成立至少一支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每所高校对应联系镇(街、园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和站桶工作,4月底前完成;三是区民政局发动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参加垃圾分类站桶督导服务工作,并担任点长、楼长及街长,提升督导实效,5月底前完成;四是发动党员、物业、志愿者和环卫工人等对小区(社区)内孤寡老人、残疾人等不便下楼投放垃圾的住户进行优抚摸查并提供相关服务,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民政局,各镇〈街、园区〉,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27.广泛开展社会动员。一是统筹开展全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每月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采取派发小礼品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6月底前完成;二是以宣传“垃圾分类”为突破口,着重将垃圾分类和文艺表演相结合,组织“垃圾分类下乡宣传队”,用健康文化引领农民的精神生活,提升农民垃圾分类意识,6月底前完成;三是以行为引导为核心内容,以学生、居民为主要受众群体,结合新时代实践文明活动,广泛开展进学校、进家庭参与度高的宣传培训活动,10月底前完成;四是利用各村(居)“村村通”广播,每日广播垃圾分类常识,表扬好人好事,营造农村垃圾分类宣传氛围,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28.科技助力,推行“互联网+垃圾分类”宣传模式。一是结合仁里集公众服务平台,加入垃圾分类主题框架,通过平台的宣传、查询、服务和管理功能,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5月底前完成;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建立垃圾分类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和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利用此平台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调动网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积极性,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务服务局,各镇〈街、园区〉)

  (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机制

  29.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区级统筹、镇(街、园区)推进、村落实”的网格责任制,制定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按照“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的组织架构,形成区级主要领导统筹、镇(街、园区)领导、村(居)书记具体落实的三级网格制度,做到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实现以点带面、以面带块、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模式,以上工作需在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30.建立健全基层人、财、物保障机制。一是每个镇(街)至少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4月底前完成;二是由镇(街)财政负担,对村(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等提供经费补助,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31.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树牢“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意识,加快推进住建、酒店、民宿、旅游景区、教育、市场、卫生、站场等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行业垃圾分类现场培训会,并对本行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分类联席办备案,以上工作需在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32.建立多级培训机制。抓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重点行业、环卫工人垃圾分类业务培训,各行业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垃圾分类培训,实现全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培训全覆盖,以上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3.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一是各镇(街、园区)每季度对辖内强制单位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二是各镇(街、园区)每周要对辖区内社区(小区)投放点、集中点(吊装点)、运输车辆开展不少于3次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饮企业、餐饮档口、党政机关、学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每月开出罚单不少于4宗;四是区分类联席办每月通报检查执法排名,以上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34.将垃圾分类工作实绩纳入绩效考核。在《广州市从化区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设置机关团体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区城管执法局开展2020年度机关团体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核工作,由区分类联席办第三方检查小组根据《机团单位垃圾分类考核标准》对区直以上单位开展绩效考评,对工作开展不力、产生严重影响的单位提请区纪委监委予以问责,以上工作需在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35.统筹开展全区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查评估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组建区级垃圾分类检查督导队伍,按照“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原则,进行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评估范围包括全区50个社区,221条行政村,130个居住小区,283个机团单位,每月通报排名,每季度通报阶段性总结,实现第三方检查指导全覆盖,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以上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分类联席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36.建立季度考核和排名通报机制。一是制定出台《从化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细则》,建立“区、镇(街)、村(居)、分类责任人”四级考核制度,区分类联席办每季度通报考核排名结果,并抄送区委区政府,4月底前完成;二是在季度考核中,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等次或在全区范围内排名倒数第一的镇(街),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连续3次被约谈视情调整工作岗位,12月底前完成;三是在季度考核中,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等次、在全区范围内排名倒数1—20名的村(居)或在镇(街)范围内排名倒数1-3名的村(居),由镇(街)主要领导对村(居)委会书记进行约谈,连续3次被约谈视情调整工作岗位,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分类联席办,各镇〈街、园区〉,区分类联席办成员单位)

  三、经费保障

  根据《广州市从化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文件精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区、镇(街)两级政府事权划分,由区、镇(街)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镇(街、园区)、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将垃圾分类工作融入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探索具有从化特色的垃圾分类新路子。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定责任人,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

  (三)主要领导挂帅,重点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各镇(街、园区)、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区分类联席办将定期通报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1、从化区生活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责任表(例表).xlsx

                1-2、 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表.xlsx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0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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