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市县级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4〕3号)通知精神,现向您征集对我区教育发展的满意情况和意见建议。
请您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进入问卷进行填答。
调查问卷有效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4月30日。
您提交的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问卷结果和问题建议将严格保密,请您真实、客观填写相关感受和情况。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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