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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资源分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3 16:21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营造从化区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项目快速落地,持续提升审批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高质量发展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思想,为企业提供规划资源系统全流程业务代办,持续推动规划资源业务办理由管理型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高效服务转变,提升规划资源服务工作的速度和温度,助力从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从化区营商环境。

  二、服务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从化区规划资源分局业务范围内的以下项目:

  (一)国家、省、市和区重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二)近3年新取得用地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三)增资扩产建设项目。

  (四)适时逐步扩大范围至其他各类型的建设项目。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事项

  (一)服务内容

  指定服务专员为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建设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审批等全流程、全链条“导办”、“协办”或“代办”服务,主要服务事项如下:

  1. 提供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规划条件核发、方案前期咨询、技术指标合理性建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及调整、规划条件核实、联合测绘、档案验收、土地核验和确权登记等规划资源业务咨询。

  2. 指导项目联系人熟悉业务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和各类表单的填写,协助业主单位按项目报批流程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3. 对接协调设计方案审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技术审查单位,加强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技术审查单位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技术审查效率。

  4. 跟踪督促项目审批进展,及时向业主单位反馈项目办理进展情况,做好规划资源系统内部沟通,协调处理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事项

  

序号

各阶段

承办科室

申请事项

咨询电话

1

增资扩产阶段

空间规划科

控规修正有关指导、审查、报批

87956561

2

空间规划科

规划条件

87956561

3

立项用地许可阶段

空间规划科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87956561

4

利用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补充协议)

87968879

5

利用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7968879

6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建管科

方案审查

87956744

7

建管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7956744

8

竣工验收阶段

建管科

规划条件核实

87956744

9

发展中心

土地核验

87968303

10

档案馆

城建档案验收

87955292

11

确权登记阶段

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

87968876

  四、服务流程(流程图详见附件1)

  (一)代办受理。申请人电话或现场(审批管理科或政务服务中心314窗口)提出代办,区规划资源分局启动代办服务。

  (二)代办服务。指定服务专员,服务专员指引申请人查阅或提供各审批事项清单、材料清单、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等,协助申请人梳理、收集、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三)跟踪协调。服务专员对项目代办审批进度全程跟踪服务,并做好规划资源系统内部沟通、协调,及时处理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挥好审批部门与申请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

  (四)办结反馈。代办服务事项办结后,服务专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结文证,并对代办事项进行办结登记。申请人可对服务专员的服务进行评价,促进服务专员的服务意识,推动审批代办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五、工作机制

  建立项目代办服务“1+1+X”工作机制。第一个“1”指联系局领导,第二个“1”指代办过程中的牵头科室(部门),“X”指项目代办过程中涉及的各责任科室(部门);全面推行精准灵活的闭环式代办服务,通过纵向深入、横向协调内部科室(部门),共同研究解决代办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切实提升业主单位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工作要求

  (一)区规划资源分局工作要求

  1.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坚持“一个项目跟到底”,全程协调、全程跟踪、全程无偿服务。

  2. 业主单位自愿申请后,根据业主单位自主选择(全程或部分委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不得损害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单位工作要求

  1. 明确项目联系人,切实履行项目业主职责,如联系人有变动,应及时告知。

  2. 如实、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办理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服务热线及投诉方式

  (一)服务热线

  1. 服务热线:审批科负责人,莫建春;联系电话,13926226779,37923954。

  2. 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63号,区规划资源分局一楼审批管理科。

  (二)投诉方式

  1. 投诉电话:37903923

  2. 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63号,区规划资源分局五楼机关纪委。

  八、其他

  本审批代办服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1年。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流程图.docx

                  2.第一批意向试点服务企业(项目)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可依企业申请增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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