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广州市从化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6年3月24日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区直机关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程紧抓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先后通过区直机关工委党委会、干部大会等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7次,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2026年4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与整改方向。
(二)全力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中共广州市从化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科室,实行清单化管理。区直机关工委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进度,并对整改成效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肃整改纪律。从严督导落实,要求各科室定期梳理、汇报整改进度,领导班子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全过程把控整改进度。坚持把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并将巡察整改融入区直机关工委日常工作中。
二、扛起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工委召开的14次班子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区直机关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度学习计划表》,科学设置学习主题,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研讨。今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已根据分管的相关工作各撰写专题调研报告1篇。
2.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一是优化支部创建模式,以百强支部攻坚赋能发展。下辖机关党支部全部纳入《从化区“百强支部促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揭榜领题”,依托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破解发展瓶颈助力经济提质增效。二是构建梯度推进党建格局。常态化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组织先进支部现场教学、跨支部互评互学,通过示范引领逐步形成梯度提升的党建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党建品牌创建。积极开展“百强支部促发展”攻坚项目工作,共挖掘40个具有示范发展潜力的项目。积极发动下属各基层党组织报名参加第四届“金穗杯”工作创新大赛,6月22日工委荣获第四届市直机关“金穗杯”优秀组织奖,区农业农村局《流溪两岸红,党建链万家》项目获评党建赋能项目一等奖,并代表市直机关工委晋级省“先锋杯”比赛,实现我区参赛历史新突破。
3.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3名班子成员均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和个人实际,独立撰写问题查摆材料,经分管领导逐一审核、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10个,班子成员个人查摆问题24个,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读书班4场,党支部集中学习5场,每场均安排交流研讨环节,累计发言27人次,研讨记录完整归档。
4.强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一是夯实机关党建基础。严格落实每月换届提醒制度,通过加密提醒频次、前置提醒节点,掌握基层党组织换届时间。健全换届工作指导体系,组建专人指导小组主动靠前开展全程精准指导。二是精准研判施策,稳妥完成消防大队党委划转调整。立足党员结构、组织运行现状深入分析研判,科学制定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新成立党支部组建选举流程,积极跟进新党组织组建各项环节,督促新设支部依规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防止出现流程不规范的问题。举办从化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规范化操作水平。
5.强化调研督导。坚持每月下沉基层走访调研,主动排查基层党建短板弱项,重点督导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阵地整改。今年以来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共到基层党组织调研18次,实地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党建阵地情况,根据分管的工作分别完成了1篇调研报告。
6.加强经费使用指导。工委重点针对区贸促会党支部、区商务局党支部经费支出停滞问题进行指导,引导基层党组织合理规范使用专项经费。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支部主题党日、“七一”活动等常态化工作统筹用好专项经费,防止经费长期闲置、零支出等问题。
7.加强对两新组织“两覆盖”推进力度。对23个两新组织临时党支部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重点督促12个临时党支部常态化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组织生活,指导完善党建工作台账,补齐资料缺项、规范工作流程。
8.落实“村机结对”共建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联合鱼洞村党支部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共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居环境整治。今年以来共开展人居环境整治12场次,共计60余人次参与,到鱼洞村实地调研3次,指导鱼洞村党支部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推动产业发展。
(二)在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进一步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会计岗位责任制。明确记账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在附件管理中的职责:记账人对附件数填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要逐笔核对记账凭证与附件张数的一致性,正确填写附件数;证明人对附件完整性、合规性及附件数复核负审核责任;分管领导对会计凭证规范管理负总责,定期抽查凭证质量,按要求填写附件数,确保完整性和合规性。二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专题学习《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区直机关工委公务租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0.进一步规范工会制度执行。一是加强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个税政策学习,进一步规范计税、申报、扣缴全流程管理。二是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集中学习《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财经法规,确因工作需要追加、调整预算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三是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每年初严格按照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精细化、全覆盖。四是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健全票据审核、资金支付、凭证归档全流程内控机制,明确各环节岗位职责。
(三)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严格执行本单位各项制度。一是筑牢议事决策思想根基。聚焦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开展交流,参会委员结合自身履职逐一表态、作出书面承诺,从思想层面拧紧依规议事“总开关”。二是规范会议流程。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末位表态制度,针对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事项做实会前沟通酝酿,推动党内议事制度长效执行。
1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明确意识形态的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年度工作总结报告须单设“意识形态工作”章节,述职述廉报告须包含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制定《202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调研计划》,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调研不少于4次、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2次。6月,制定《区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区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区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重大风险防范方案》等3项制度。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在全单位范围内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将网评员队伍由3人补齐至6人。同时建立网络舆情信息员名册,共登记6人并报区委宣传部。三是严格执行发文审核。修订发文审核流程,明确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三级审核责任,今年以来自行排查公文135份,未发现日期留白或逻辑错误。
13.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要求。一是完善保密有关制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上级最新要求,修订完善《区直机关工委保密工作制度》《区直机关工委涉密人员管理制度》。二是及时更新脱密期管理规定。明确脱密期期限、管理措施及责任人,重新梳理涉密人员台账,完善现有涉密人员《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对2025年以来离岗离职的涉密人员补签《保密承诺书》。
14.规范组织人事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动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谈话制度。完善工委会议记录模板,新增“民主测评得票情况”“考察谈话综合意见”“延伸考察情况”等必填内容。
15.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制度。一是修订《区直机关工委平时考核办法》《请休假及外出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制度。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拆分不得超过2次,离穗必须提前填报《外出请示报告表》,同时建立电子化考勤台账。二是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及时将应备案的人员录入公安出入境备案系统;建立月度比对机制,每月底由专人核对人员变动名单,及时教育提醒。
三、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区直机关工委将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保持标准要求不降、推进力度不减,按照既定时间,推动任务落实、措施落地,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二)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整改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整改事项,持续跟踪问效;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和区委“1310”工作安排结合起来,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0-87922641;通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中共广州市从化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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