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基层蚊媒传染病防控执法能力,6月25日,从化区卫健局联合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举办镇街蚊媒执法专题培训班,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以及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骨干共31人参加培训。

今年4月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行使的公告》(从府〔2026〕7号)正式施行,卫生健康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这意味着,过去对拒不整改的病媒生物防制违法单位和个人“只能劝、不能罚”的困境成为历史,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可依法对违反《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行为直接作出行政处罚。
区卫健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围绕事项公告、政务服务网权责清单、案件管辖权划分标准,对镇街承接卫生健康领域执法事项的政策依据、法律依据、适用边界进行了解读,明确镇街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独立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要求各镇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调整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技术导师讲解了布雷图指数、诱蚊诱卵指数等蚊媒监测技术和指标判定标准,为执法提供“技术标尺”;执法导师结合典型案例,对现场检查、证据固定、文书制作、裁量适用等执法实操要点进行深入剖析,切实提升了参训人员的实战能力。
各镇街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对政策授权和技术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在今后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责任,依法开展检查处罚,为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贡献力量。
区卫健局也将持续加强对镇街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不定期开展执法督导,对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为全区蚊媒传染病防控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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