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平山电站、长滩水力发电站由退出类水电站调整为整改类水电站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反馈退出类小水电站综合利用功能难以替代专题论证省级核查意见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4〕1534号)和《广州市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反馈退出类小水电站综合利用功能难以替代专题论证省级核查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一是经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逐宗核查(包括内业技术审查、现场抽查复核、专家咨询、专家评审等),并征求省直相关成员单位的意见,我区平山电站综合利用功能难以替代性强,现拟将“一站一策”结论调整为整改类。二是我区长滩水力发电站(国有电站,产权归从化区吕田镇政府所有),收益分配为吕田镇14条村经营性收入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至关重要。其巩固脱贫攻坚克难以替代性强,拟将长滩水力发电站“一站一策”结论亦调整为整改类。
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2座电站调整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从化区水务局反映(受理地点: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8号从化区水务局2号楼1楼水利科,电话:020-8792399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2024年9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