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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23 14:20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审批科(收)

  邮    编:510900

  电子邮箱:zcfgspk@gz.gov.cn 

  电    话:020—87921416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6日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71个(按子项统计),其中保留事项71个,新增事项0个,减少事项0个,所有事项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申请2840宗,其中受理2839宗,不受理1宗;行政许可办结2840宗,其中审批同意2802宗、审批不同意38宗。

  (一)依法实施情况。2023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的要求,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引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对法定职能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均于法有据,以“法制化、规范化”为原则,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我局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广东安扬律师事务所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团队,为各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规划、措施和决策项目提供法律依据。针对重大行政许可行为的可行性、风险性出具律师意见书以及风险评估报告等,使行政许可科学、民主、合法,最大限度降低行政风险。

  (二)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对法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均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全社会公开,向企业群众作出明晰的指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发布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信息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安排专职人员,对行政许可业务信息进行详尽细致的采集、校对和汇总,并利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准时在平台上向全社会公开。办事群众凭申办流水号,可自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快速查询办事进度、办件结果等信息。2023年度汇总并上传至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行政许可信息共2301条。

  (三)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事项清单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根据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反馈,2023年以来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好差评”主动评价数为4012宗,评价覆盖率100%,好评率100%,差评工单数为0。本年度我局政务服务窗口获“优秀窗口”称号12次,获颁《表扬信》11次,并在年度评比中获得2023年度“优秀窗口”称号,至今未收到过有办事人员“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推诿扯皮等现象的投诉。

  通过对照《<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条文落实情况表》进行自查,我局的167项行政处罚事项均已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涉及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明确监管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和处置责任等事项,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监管全覆盖。

  (四)实施效果情况。

  在行政许可的事前服务中,我局在助企惠企方面强保障、出实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注重开展医疗行业市场状况调研,为增强竞争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有力支撑。通过以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市场主体的困难和诉求。同时,深入基层倾听企业群众意见,将医疗机构开办标准、条件、流程等资料送到申请人手中,并现场指导从业人员操作电子化注册系统、合理运用政务网办事指南。通过一系列的便民惠民措施,市场主体活力极大提振,政策优越性更加彰显。

  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我局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的指示精神。在加强医疗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中医医疗机构。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对其不作布局限制,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参与,不断减少行政行为对市场的干预。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区共有各类医疗机构406间,比2020年底的363家增加43间,增长11.8%;其中中医类医疗机构从2020年底的10间增加至19间,增长90%。通过各项措施,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积极引进区外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激活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对公立机构的补充作用,推进了我区健康医疗资源的扩容提质。达到了设立行政许可时的预期目的和效果。

  (五)创新方式情况。

  1.开展“办事不方便”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结合政务事项二次统筹工作,通过模拟体验在线申报流程等方式,对正在实施的7大类事项的实施规范、办事指南、事项同源、事项申办、政策兑现等要素进行了清查,确保各事项要素的统一性、准确性。

  2.充分发掘“数字政府”在支撑政务服务方面的潜能,大力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10月以来,我局通过依托政务服务网,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凡有对应电子证照的,原则上均关联绑定电子证照目录,客观上实现了减材料、免提交、电子证照“应签尽签”。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的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广州市一体化政务平台的规范化应用,行政审批业务实现一网通办。

  3.加快推行容缺容错受理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利企惠民。我局对基本条件符合、主要材料齐全、非关键材料欠缺的审批业务,由综合窗口先予受理并告知需补材料和时限,同时将材料流转至我局审批窗口审查。在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审批窗口在办结时限内出具结果。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

  对我局的所有政务审批事项,均统一按照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统筹的标准,依法依规进行审批服务,过程中不存在标注不一或互不兼容的情况,不存在随意增设的非法评审环节。在政务中心窗口编订了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无收费项目,无擅自扩大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不涉及中介服务。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对政策法规的理解运用方面,审批工作人员的理解还不够深入,运用还不够灵活。今后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交流,适时开展专题性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持续增加理论知识的储备,不断适应新常态,以达到提高审批效率的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今后,我局将加强新政策形势下的普法宣传工作。在政务审批服务过程中,通过工作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适时对办事群众进行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政策法规的现场宣讲,并组织若干次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定期组织驻政务窗口人员参加服务技能专题培训,通过每周例会不断强化警示教育,预防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通过践行高品质、严要求的服务标准,努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口碑过硬的行政许可审批队伍,让企业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暖心的政务服务。

  附表: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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