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我镇依法在鳌头镇五丰村五丰桥区域附近暂扣涉嫌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非法抽砂的龙马货车(粤R5627)一台,无牌货车一台。至今未有人前来认领和接受处理。
请当天在该处涉嫌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的当事人和上述车辆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购买发票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认领和接受处理。逾期不认领的,将按无主财物进行拍卖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政务服务中心408室,联系电话:020-87878855)
附件:车辆照片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附件:车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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