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鳌头镇旗岭排涝站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16 16:46
事项名称 | 鳌头镇旗岭排涝站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建设中心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建设中心 |
建设地点 | 从化区鳌头镇大岭村 | 建设期限 | 6个月 |
总投资 | 455万元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鳌头镇旗岭排涝站工程位于潖二河干流上游右岸,属旗岭排涝片,集水面积达0.64km2,该片村庄农田地面高程在28.5m左右,对应承泄区潖二河10年一遇洪水位约为28.53~29.16m,外江设计洪水位高于低洼地地面高程,发生暴雨遭遇外江高水位时,涝水难以自排,内涝风险较大。本工程拟为解决鳌头镇龙潭村农田区域的内涝问题,应对极端天气下外江水位较高无法自排的状况,提高区域排涝能力。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在现状大岭桥右岸堤围背水处新建旗岭龙排涝站一座。 |
审批科室 | 投资审批科 | 联系电话 | 87922950 |
电子邮箱 | chqtzspk@gz.gov.cn | 邮政编码 | 510900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32号三楼投资审批科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 以上应填写《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
请点击下载附件: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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