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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从市场监管信公告字〔2020〕1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1 11:30

  广州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79户商事主体开业后自行连续停业超过6个月,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提出举行听证的权利。

  由于你单位去向不明,无法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和《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本告知书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20-62163256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两年未年报且未纳税的公司及分支机构(共79户).pdf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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