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我区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应急保障项目先行用地。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医疗设备及其所需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供水和应急安置项目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地单位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二、支持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审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等在建和新建重点项目,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因复工复产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禁止建设区的前提下,
且企业出具按期提供临时用地材料(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复垦方案、复垦履约保证金协议及缴纳临时用地相关费用)的承诺,采取信任审批方式,先行批复;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临时用地复垦到期的,临时用地复垦期限予以自动顺延,待疫情结束后立即开展复垦工作。
三、支持疫情防控项目简化许可手续。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疫情防控项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免于单独批复设计方案,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优先办理方案技术审查和规划放、验线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未稳定前可先申请出具规划审查意见作为办理基坑开挖临时施工复函的依据。涉及疫情防控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医疗设备及其所需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供水和应急安置项目,可以按照城乡防灾减灾应急需要申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使用手续的项目,可在疫情解除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使用手续,不受证件使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的限制。
四、支持各类产业项目合理安排开发建设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投资的各类产业项目灵活安排动工时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约定时间交地、动工、竣工的宗地,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待疫情结束后,由我局指导和协助用地单位按规定顺延履约期限。
五、支持企业按“互联网+政务”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登记服务,一律简化流程,优先从快办理。推行“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互联网”模式,涂销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网上申办。通过资料线上传送、邮寄权证到家等方式,使银行代办“零跑动”进一步升级为无纸化“零跑动”。企业无需前往登记中心、直接到相关银行即可抵押贷款“一件事”办到底。对急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筹集资金的,做到线上受理当天办结。现场设立企业专窗受理,于60分钟内办结。
六、支持网上办理其它业务。对申请办理调取地形图、影像图业务的,实行保密协议提交与数据提供一次性办理。其它依申请办理的事项,我局原则上以PDF格式网上发放复函文书。企业需纸质文件的,在提供有效的通讯联络地址后,我局以EMS邮寄送达。
本通知执行期为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本通知自动失效,本通知已明确执行期的按通知规定的时限执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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