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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关于遴选助力从化区“百千万工程”、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分布式光伏建设企业“白名单”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16 10:12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从化区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现拟遴选一批资质好、实力强、质量过关、信誉度高的企业,作为我区助力“百千万工程”、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分布式光伏建设企业“白名单”。

  一、“白名单”企业认定条件

  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广州市从化区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推进分布式光伏整镇、村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受限制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须具有开展光伏建设项目所必须的资质、团队、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国企、央企或助力从化区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中表现优秀的企业优先推荐。

  (四)在从化区范围内有注册实施主体公司的优先推荐。

  二、“白名单”企业认定流程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组织申报。在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申报受理部门: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科

  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7日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32号三楼

  联系电话:020-87930111

  邮箱地址:chqfgjjtk@gz.gov.cn

  注意:需提交一式六份盖章纸质版材料,同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上述邮箱。

  提交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及公司简介;

  2、光伏项目设计、施工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或与具备资质的施工、设计团队稳定合作关系的证明材料);

  3、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信息表(需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常驻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4、近三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绩清单及佐证材料;

  5、助力推进从化区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模式、风貌设计方案等内容)。

  (二)组织论证和评审。按照规定程序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提交资料,由区发改局联合区住建交通局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政府开展论证及评分,拟定入选白名单的企业名单,并报从化区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结果公示。根据遴选评审结果,在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组织实施。待公示完成后,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要求,有序推进从化区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建设。

  三、“白名单”企业动态管理

  对“白名单”企业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区发改局根据区住建交通局、属地政府、企业运营及群众反馈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适时增减“白名单”企业。一旦发现“白名单”企业出现以下行为,一经查实,即将该企业移出“白名单”,并实施约谈、通报、信用惩戒等处罚,该企业负责人及其企业不得重新申请加入“白名单”:

  (一)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二)将本企业资质外借(转代理、转委托、多次代理、多头授权等)、挂靠、损害群众利益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申报的;

  (四)在开展项目建设的经营过程中,贿赂镇村干部,搞不正当竞争的;

  (五)不履行企业责任,不配合或虚假配合纳税纳统等管理工作的;

  (六)不及时履行售后运营、维护服务承诺等行为,或出现问题且拒不整改的;

  (七)出现较多纠纷及投诉事件的;

  (八)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违反政策规定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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