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陈家辉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在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20号)六楼会议室对陈家辉涉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案举行听证会。
特此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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