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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23 11:02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休学等办理指引》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家长做好准备:

  一、适用对象

  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从化区户籍义务教育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25年1月6日—17日,6月23日—7月4日申请办理下一学期的转学。

  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转学申请书(由家长根据实际情况撰写);

  (二)户口簿:(1)户籍地址页;(2)户主页;(3)父母页;(4)学生页;

  (三)居住地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或本区住宅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等);

  (四)学籍信息表:由原在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

  四、转学流程

  (一)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基本原则和要求

  1.统筹安排原则。转学学位均为统筹安排,转学与起始年级入学(即一年级和七年级第一学期)不同,不存在人户一致对口入学问题。

  2.不能超额原则。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班,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班。

  3.转学学段要求。中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休学学生应办理复学后再申请转学。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

  1.从本区转往外区、外地学校。由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程序完成网上转学手续。

  2.区内转学和从区外转入本区,家长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的处理办法:

  ①转入学校属镇(街)学校的,方式一:向所属教育指导中心申请→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录取结果由录取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区教育局备案。方式二:家长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收集登记后报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

  ②转入学校属局直属学校的,方式一:向区教育局申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录取结果由录取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方式二:家长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收集登记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学校受理材料不代表能安排到对应学校。

  五、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

2025年从化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

序号

单位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1

从化区教育局

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

87924099

87929591

2

城东教育指导中心(温泉镇、江埔街)

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43号

37923787

3

城西教育指导中心(街口街、城郊街、明珠工业园区)

从化区街口街建云东路110号

87930786

4

太平教育指导中心(太平镇、高技术产业园区)

从化区太平镇育新路5号

87811231

5

鳌头教育指导中心(鳌头镇)

从化区鳌头镇棋杆教育路29号

87876756

6

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吕田镇、良口镇、林场)

从化区吕田镇中新北路33号

8785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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