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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定罪宣判

来源:从化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4 08:31

  2月21日上午,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我区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月4日,谭某利用我国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其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微信好友信任,通过微信转账或银行转账收取被害人荣某(化名)购买口罩的钱款153550元,后用于网络赌博。2月6日,被告人谭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代为退赃153550元至区法院账户代管。


  2月18日,区法院立案。2月21日,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谭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的家属代为退还赃款,因此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对判决无意见,不上诉。


  区法院法官提醒,当前,全国上下正齐心协力进行疫情防控,但也有极少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迫切需要心理,趁机诈骗他人财物或实施其他违法活动,广大民众网购口罩要在正规网购平台进行,线下购买要到正规药店,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罗文龙  通讯员邓少娟 卢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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