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从化要闻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来源:从化新闻社 发布时间:2019-09-09 01:29

在校学生需缴纳314元/人,其他参保人员需缴纳366元/人

  近日,记者从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获悉,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办理2020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参保登记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信息核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在校学生需缴纳314元/人,其他参保人员需缴纳366元/人。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提醒,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的,2020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各类人员参保渠道有所不同

  记者了解到,已参加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将自动续保参加2020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如果是新参保人员,要按照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农村户籍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到其家庭户口所在的村委办理参保手续,已申报个人活期结算账户的农村户籍居民,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城镇户籍的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居委办理参保手续,申报个人活期结算账户,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学生统一在所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区内各中小学非本区户籍学生可委托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或自行到学校所属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乡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申请手续。

  此外,如果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时间跨2019年和2020年,需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办理2019年度及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及缴纳手续,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如仅参加2020年度,则视为放弃追溯2019年度相关待遇,从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如果家长在孩子出生次月的6个月内,为孩子参加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那么就可以报销从出生之日起的相关医疗费,但是如果只为孩子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那么2019年度发生的相关费用则无法报销了。

政府补助、待遇水平、保障水平均有增加

  记者对比发现,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均较2019年有所变化。2019年度在校学生和其他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标准均为每人288元(月均24元),财政补贴标准均为每人667元。而2020年度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14元,财政补助727元;其他参保人员(包括婴幼儿)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6元,财政补助675元。

  另外,2017年下半年,广州市重新修订出台了《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24号),从2018年开始,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两级跳,2018年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水平,比2017年高近15个百分点。其中,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从65%提升至2018年的70%,2019年起更提升至80%。非就业人员及老年居民等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从55%提升至2018年的60%,2019年起提升至70%。

  值得注意的是,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按要求申报银行扣费账户,征缴期间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根据往年的情况,缴费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账户余额不足,所以市民务必在登记的银行账户里备留足额款项并保持账户状态正常,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冻结、锁定等原因导致扣费失败。如果已参保但未办理委托银行划扣手续,往年是通过现金缴费方式缴费,要尽快前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银行账户维护手续并备留足额款项,以便通过银行划扣完成参保缴费。    (记者陈宝怡)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