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1月1日起实施(图)
起付线标准减半 报销比例提高
区医保中心
记者近日从区医保中心了解到,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70476人。新修订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已于1月1日实施,有效期为四年。《办法》大幅提升参保人的待遇水平,包括降低住院起付线标准和提高住院报销水平,同时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标准也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全部受惠。
提高报销比例 降低起付标准
据区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住院起付线标准将减半。1月1日起,一级医疗机构由300元降为150元,二级医疗机构由600元降为300元,三级医疗机构由1000元降为500元。住院报销比例则分为两级,其中2018年调整后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左右,比2017年高出近10个百分点;2019年起,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比2017年高出近15个百分点。其中,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将从原来的65%提升至2018年的70%,2019年起提升至80%。非就业人员及老年居民等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将从55%提升至2018年的60%,2019年起提升至70%。
据了解,虽然2018年大幅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总体增幅近10个百分点),但2018年筹资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即个人按199元/年征收,财政不低于478元/人。2018年当年支出不足部分从城乡居民医保历年结余基金中支出,个人无需补差额。2019年将会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的比重。
《办法》实施居民受惠
1月1日,市民李叔因高血压在我区某社区医院住院(属于其他参保人员),他纳入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为4036元,按现行政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医保最终报销了3176元,实际报销比例为78.69%。
若按新实施的《办法》待遇计算,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目前的85%提高到90%,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目前的300元降低为150元,李叔可多报销321元,医保报销总费用由3176元提高到3497元,政策范围内实际报销比例由78.69%提高到86.65%,提高了7.96个百分点,市民成为最大受惠方。 (实习记者陈宝怡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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