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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大限延至明年1月

医保缴费大限延至明年1月

来源:从化新闻社 发布时间:2013-12-18 01:16

  新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明年新参加医保的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从10年延长至15年。该政策的出台使大批市民涌向地税征收大厅登记缴费。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人员,可在本月31日前办理参保手续,缴费到账时间可推迟至2014年1月31日,请勿扎堆办理。

  据了解,符合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条件,且从未参加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人员,才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地税征收大厅办理参保手续。其他不符合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条件,或者已经参加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并缴费的人员(包括曾经参保缴费后来停保的),一律不需办理。

    从2014年1月1日起,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及本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本市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职工医保。本市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参加),本市用人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用人单位统一参加)则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此外,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不能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或用人单位退休费的老年居民(含领取农转居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以及没有用人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不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实习记者刘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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