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你会公证吗?
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协议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契约关系,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在我市,办理婚姻财产公证的一年只有几宗,且多是再婚夫妇。市民对此持什么态度?日前,记者走访了市公证处,并采访了部分市民。
公证人员认真办理婚前公证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办理婚姻登记的手续简化了,结婚登记变成了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思想逐渐开放,离婚率也在不断上升。两个人婚前的一切肯定都是美好的,但如果婚后感情破裂分手,那房子该归谁?存折上的钱该怎么分割?于是人们开始疑惑:到底要不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和协议到底维护了什么?婚前财产公证会不会使两人的感情疏远或产生不信任?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不是对感情的亵渎?……
一年仅办理数宗
据介绍,目前在我市公证处受理的公证事务中,婚前财产公证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一年只有几个案例,而且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人群大多是一些再婚夫妇,一般的新婚夫妇很少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前财产公证,法律界人士的看法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利有弊,好处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可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由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所以,我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几年来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能接受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影响夫妻间的感情,拉远双方的距离。
市民众说纷纭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市内某大学几位年轻女大学生,她们表示,对婚前财产公证可以考虑,免得让人觉得自己在经济上依赖未来的丈夫。多数男大学生则表示不会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我觉得婚前财产公证好像一下子把两个人的距离拉远了,夫妻之间似乎只留下经济关系了。就算将来真出了问题,我相信我们也能和平解决,不需要作什么公证。”
记者发现,市民对婚前财产公证普遍抱抗拒心理。一位40多岁的房地产经理王先生表示,婚前财产公证会给双方婚后的生活方带来压力,会对对方的感情产生怀疑,不利于婚姻稳定。
“婚前财产公证方式反映了人们婚姻观念的物化与婚姻的脆弱。如果说这种方式在西方和经济发达地区很平常,那是因为市场经济的成熟,造成人与人都是一种契约关系,甚至连婚姻也不例外。但是,婚前财产公证还是会伤及两个人的感情。婚前财产公证能保障个人的利益,却无法保障婚姻。”一位白领丽人如是说。
婚前财产公证:无奈中的选择
记者在市公证处碰到一对正在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中年人。两人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去世后由各自子女继承。婚后所购商品房及积蓄属共同财产,如因感情破裂离婚则平均分配。如因一方对婚姻不忠导致离婚,则婚后财产全归另一方。”做完公证后,先生对记者说:“没人在刚准备结婚时就想着今后要离婚,但我们都有过一段不愉快的婚姻经历,为了财产在法庭上相互伤害,实在太让人伤心沮丧了。我们都很珍惜这段感情,也相信对方的真情,只是现在我们能更加理智地面对婚姻和未来,相信我们今天做的这个公证可以让我们的婚姻更加稳定。”
随着晚婚人士的增多,身家不薄的单身人士越来越多;很多即将结婚的人都面临着怎样处置自己婚前财产的问题。从理智出发,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未雨绸缪,省却许多纠纷;但从感情出发,许多热恋中的人又不愿选择婚前财产公证,怕因此伤了感情。
正筹备结婚的小肖就面临这样的困惑。小肖目前自己有一栋价值50万元的房子,还有一笔10万元的存款,此外,他还有从父亲那继承的价值15万元的国债。朋友建议他进行婚前的财产公证。但是小肖又很有些犹豫,担心这样会影响和未婚妻的感情。
那么,对于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人来说,怎样处置自己的婚前财产比较合适呢?有没有一个既不伤感情又可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的两全之策呢?
其实,新的《婚姻法》已明文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就没有必要进行公证。全国妇联曾对我国的4000名群众进行了“婚前双方财产是否有必要公证”的大型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持支持态度的占42.6%,持反对意见的占57.4%,传统婚姻观还是主张夫妻财产一体化。
近年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大都是对于房产的约定。这主要是因为,年轻人大都没有独立购买婚房的经济能力,多数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而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增加,父母的心里也打起了鼓。交了首付,孩子结婚以后共同还贷,万一以后婚离了房子怎么分?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为了贷款方便,为了公积金的数额,很有可能自己掏了钱,还写上了对方的名字。这没问题就好说,真的离了婚,上了法院,恐怕连法官也很难断清这家务案子。于是,小年轻们就特别跑去做“婚前财产公证”,不为别的,就为给父母吃上一颗“定心丸”。
婚姻经济学
构筑财产“防火墙”
爱情是浪漫的,婚姻是甜蜜的,但曾经不很在乎金钱的人们,在走出“围城”时,最大的感叹都是:相爱的人各奔东西时,处理实实在在地捆绑在一起的钱财很麻烦。很多专业人士说,保全婚姻财产的妙法有多种,除了郑重其事的财产公证外,只需在生活中多留个心眼,就能不动声色地让自己的财产获得保障。
选择合适的婚姻并坚持到底,是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做到的事情,但在目前情况下,“围墙”中人特别是地位、收入都处于弱势的一方应该留心构筑自己的财产“防火墙”。
律师建议,一旦男方流露出离婚念头,女性不要过多抱有复合的幻想,而应积极行动起来,防止配偶趁谈判期间将财产转移。而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两人关系出现危机,女性也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家庭财产的动向:
一、由于公司股份和经营收入涉及财产数额较大,所以常常成为夫妻财产纠纷的焦点。建议女性对丈夫公司的全称、经营状况和丈夫所持股份的多少都要做到心里有数。平时可以多和先生聊聊这方面的话题,一来能加强两人的沟通,二来也不至于被动。
二、平日注意保存好各种原始发票和法律文书,包括购买大件商品的发票、购房合同、房产证、购车合同、行车证、银行存单和股票证券凭证等等,以备不时之需。尤其是婚前自己的个人资产必须要有充分的依据予以证实,如无证据的,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等。(文隽)
(新闻来源:从化市新闻中心 编辑: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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