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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慢”病种增加至20种

职工医保“门慢”病种增加至20种

来源:从化新闻社 发布时间:2016-03-02 01:05

报销限额提高

  根据《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58号)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下称门慢)病种将由原来的16种增加至20种,并同步提高各病种每月最高报销限额标准。

  调整后的20种门慢病种分别为阿尔茨海默氏病、癫痫、肝硬化、高血压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帕金森病、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支气管哮喘、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此外,门慢月度最高报销限额标准从原来的每病种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每人最多可同时享受3种门慢待遇。

  同时,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门慢病种目录调整也与职工医保门慢目录范围一致,各病种每月最高报销限额维持原标准为50元。

  符合门慢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和相关病历资料前往有鉴定资质的定点医院进行申请办理。    (记者谢艺诗 通讯员张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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