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从化要闻

积极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让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积极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让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来源:从化新闻社 发布时间:2015-01-29 23:49

我市8户优先配租家庭农历新年前可入住公租房

  1月29日上午,8户符合今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优先配租条件的家庭代表来到市国土房管局档案楼三楼会议室,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了分配房源,并签订了《从化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领取了《住房确认书》。通过这种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来确定房源,他们大部分都对抽签结果表示满意,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办(下称“市住保办”)了解到,这批承租户将会在今年农历新年前入住位于城郊街向阳路幸福花园的公租房。

符合相关条件可优先配租

  市住保办冯主任介绍,除了符合基本的承租公租房条件以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轮候对象,可以获得优先配租的机会,包括:一是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或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二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三是从化市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从化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四是轮候时间满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他表示,一直以来,市住保办都致力于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确保低保、低收入、三级以上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

  “终于轮候到公租房的入住机会,我觉得很高兴,感谢市委市政府对我们这些有住房困难群众的支持和帮助。”记者在现场看到,巢女士在签订《从化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后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记者了解到,她是一位单亲妈妈,现在已经四十多岁,自己也没有一技之长,常常在找工作时遇到困难,靠从事一些对技能、学历、年龄等要求都相对比较宽松的工作维持生活,多年来,她从事过服务员、售货员、家政等行业,但始终没有找到一份相对固定的工作,靠着微薄的收入自己独立把女儿拉扯大,生活十分拮据。

  多年来,巢女士寄住在年迈母亲的家里,一间只有60平方米的房子容纳了包括母亲、两个弟弟的妻儿、自己以及女儿共9口人,十分拥挤。虽然母亲没有要赶自己离开的意思,但能够拥有一个独立的住所以及为家人腾出点居住空间一直是自己多年来的梦想。而如今梦想实现,巢女士无法掩饰自己心中激动的情绪,她表示办理好手续之后,会尽快带着女儿住进公租房。

今年57户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

  据悉,2013年是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的第一年,经过申请和资格审核,共有265户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被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其中,21户获得公租房优先配租资格,并于2014年春节前全部入住公租房,131户活动公租房轮候资格,51户获得租赁补贴发放资格。另外还有62户为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经审核继续租住原来承租的公租房。

  到了2014年,也是我市实施公共住房保障工作第二年,7月至12月,经各镇(街)、居委审核及公示后,有185户家庭初步符合条件。市住保办会同市民政局对185户家庭进行再次核查,并对其中约40户家庭进行上门抽查,在市住保办与市民政局联合公示后,最终共有159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26户家庭不符合并已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根据《从化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经市住保办批准,57户符合承租公租房条件,其中8户家庭符合优先配租条件,另外有102户家庭通过发放租赁补贴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包括原2013年发放补贴)。

承租户需遵守公租房入住注意事项

  市住保办冯主任提醒公租房的承租户要及时凭《住房确认书》到城郊街向阳路幸福花园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以免延误响承租人时间。另外,承租户必须在每月的第10日前将当月租金按规定交到市住保办委托的小区物管单位,不同类别的家庭租金标准不一样,各承租户要认真阅读租赁合同。承租户不得擅自将租住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不得空置住房3个月等,否则市住保办将取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受理其申请。

  他表示,考虑到承租户都是生活比较困难的群众,市住保办与市环卫所协调,将对公租房的卫生服务费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物业管理费也比较低。他说,市住保办将不定期对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随机抽查,经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公共住房保障资格,承租户要配合市住保办或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调查,并保持租住房屋和小区清洁,不影响周边住户的安全和生活。 (记者谢艺诗)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