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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从化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02 10:27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届从化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3月下旬,3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区文联、区住建交通局等党组织以及江埔街、温泉镇及下辖村(社区)等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区委有关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部署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个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是严肃的“政治体检”,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党组、党支部)要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梳理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以硬招实招推动整改清仓见底。要把巡察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优化政治生态、锻炼务实作风,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为锚定目标、全力以赴推动从化“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奉献力量。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推动解决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巡察机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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